2009年2月27日

张雪忠 民主政治与社会稳定

  在中国大陆,有些学者一直在重复着一种论调,即民主政治不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因此中国不应该推行以自由选举及多党制为特征的民主政治。这些持“民主不稳定论”的人,总是喜欢举出一些民主社会的具体事例,来“证明”其观点。

  泰国的街头政治、台湾的蓝绿冲突以及苏联的解体,都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但这些人似乎从来都不愿想一想:在自己举出这些有利例证的同时,那些持相反观点的人是否有可能举出同样多的反例呢?

  如果泰国的事例可以证明民主政治容易导致社会动荡,缅甸的更加血腥的动乱不是可以证明相反的结论吗?这种矛盾甚至在同一个国家也不可避免。朝鲜井然有序的首都广场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可能会使人得出一种结论,但从边境不断逃离的朝鲜居民和中国的瓮安事件,又可能使人们得出另一种相反的结论。

  前后一致是一名学者的最大责任,但这一点在那些主张“民主不稳定论”的中国学者身上却极少见到。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面对这些相互矛盾的例证,他们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对自己的观点充满自信。

认识方法的错误

  仅就理论研究而言,这些人所犯的最大错误还是在方法方面。实际上,不管是在民主社会,还是在非民主社会,都会出现各种各样激烈程度不同的社会或政治争执。如果两种具有相反佐证作用的事例在数量上均难以穷尽,人们就不可能指望通过举例和归纳的方法得出可靠的结论。

  在中国,那些反对民主政治的人最不厌其烦地使用的例子,还是苏联的解体。在这些人眼里,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改革是苏联解体的罪魁祸首,似乎之前七十年的极权体制对此毫无责任。这种将与某种结果在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因素,想当然地视为这一结果的最主要原因的做法,是作为学者的视野狭隘和洞察力不足的显著表现。

  当问题涉及事物的那些不能直接表现在日常经验中的属性时,这种做法最容易发生。而在简单的日常经验中,这种做法的荒谬却能够一览无遗。例如,当一个人在被他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那些在死者生前最后时刻对伤者全力施救的医务人员,难道应该被视为杀人凶手吗?

  先是精心选择一些有利的事例,然后再从中归纳出早已成竹在胸的结论,这种做法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民主政治与社会稳定(或不稳定)之间的必然关系。在归纳方法不可行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首先考察与政治制度及社会稳定最密切相关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相关结论。

  政治制度事关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安排。一种制度能否保障社会稳定,显然与人性密切相关。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假定人性具有某种特定的属性所得出某种独断性的结论,并不会有足够的说服力,因为不同的人可能对人性具有不同的看法。

  但是,如果不只是假定人性具有某种特定的属性,而是一一考察人性在这方面的全部可能情形,所得出的结论则将具有先验的必然性。人性在这方面的属性只有三种不同的可能,我们不妨对它们一一进行考察。

  第一种可能是,每个人都希望在政治上相互平等,既不想统治他人,也不想被他人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状态违背了所有人的意愿,因而不可能长久保持。只有保障个人政治平等的民主政治,才能带来长久的社会稳定。

  第二种可能是,每个人都想统治他人,而不想被他人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不平等的政治安排必然导致无休止的抗争,而保障政治平等的民主政治尽管会让每个人都不能感到完全满意,但却是人们最有可能共同接受的结果,因而也是最可能保持社会稳定的政治安排。

  第三种可能是,一部分人希望统治他人,另一部分人则希望被他人统治。这种情形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他认为人类根据天性来说,有些人更宜于“治人”,另一些人则以“治于人”为宜。霍布斯直截了当地批驳了这一说法,他认为这一说法不但违反理性,而且违反经验,因为世间很少有人会愚蠢到不愿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而宁愿受治于人。

维持稳定的还是民主制度

  但即使假定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符合事实,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仍无法带来社会安宁,因为在一个人数并非屈指可数的社会,人们几乎不可能将这两类不同的人一一甄别出来,并使他们各得其所。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维持社会稳定的,还是保障个人政治平等的民主制度。因为,那些甘愿受他人统治的人始终可以自愿的方式服从他人,而在那些具有统治他人的偏好的人之间,政治平等仍是最可能被共同接受的安排。

  通过上述分析,人们可以看到,自人性角度而言,民主政治始终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在民主社会,由于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因此必然时刻都充满着吵闹与争辩。

  但在这种看似永无宁日的社会,分歧其实更多是技术性的,人们往往不会质疑政治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各种社会问题可以通过辩论和说服而得到和平的解决。民主的政治制度在提供根本性的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不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预留了制度空间。

  在非民主政治条件下,整个社会在表面上可能显得风平浪静,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认同这种政治制度,而是因为存在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政治压制。人们对政治权力的服从不是出于认同,而是出于恐惧。但源于恐惧的服从必然包含着愤恨与不满。


  在非民主社会,无处不在的政治压制不但使社会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而且本身就是社会冲突的根源。如果说在民主国家维持国内秩序往往只需要警察,在非民主国家则必须经常出动军队,尽管军队本应用于捍卫国家利益,而不是用于国内政治斗争。

  民主政治与非民主政治的区别,还在于能否与社会稳定相互促进。一个社会实行民主政治的时间越长,社会稳定往往越牢固。社会稳定不再成其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而是制度运作的自然结果。

  相反,一个社会实行非民主政治的时间越长,社会矛盾和政治抗争就越发频繁和激烈,社会稳定问题就显得越发迫切。但如果一种政治制度必须将社会稳定视为压倒一切的政策目标,那只能证明这种制度具有催生社会不稳定的本性。

2009年2月24日

郑永年 中国的“过度教育”和“教育不足”局面

  今年年初(1月4日),中国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署名文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文章。文章说,“对目前社会反映义务教育中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要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收入不公平会影响人的一时,但是教育不公平会影响人的一生”。

  文章特别提到要关注农村孩子受教育问题,“有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本来经济社会发展了,农民收入逐步提高了,农村孩子上学的机会多了,但是他们上高职、上大学的比重却下降了”。

  温家宝的这番讲话再次充分显示出其亲民总理的风格。其任总理以来,无论从经济、社会和教育等改革方面,中国政府的政策一直在努力向社会的弱势群体倾斜。但无论什么样的政策,无论从制定到执行,总会受到现存体制的制约。在教育改革问题上也是如此。

  温家宝的这番讲话当是有感而发。这里提到了两个不公平,一是收入不公平,二是教育不公平。但两个不公平显然具有相关性。再者,在任何社会,政府在解决这两个不公平过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过度消费与消费不足

  实际上,中国的教育和中国的收入分配呈现出同样一个模式。在收入分配领域,无须多说,中国的分布是少数人的过度消费和广大弱势群体的消费不足。

  掌握中国大部分财富的少数人,他们的消费方式现在是尽人皆知,令很多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富人也会自感不如。同时,广大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村人口和城市平民存在着消费严重不足的状态。

  很多人仍然处于不足温饱阶段。中国尽管在消除贫穷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穷人的绝对人口数还是非常庞大。

  很显然,少数人过度消费与广大弱势群体的消费不足是今天中国建立全面消费社会的一个结构性矛盾。无论是中国的产业结构还是经济增长模式都是有利于财富向少数人转移的。

  在教育领域,不公平则表现在一些人的过度教育和另一些人的教育不足上。温家宝这里所说的农村孩子就是教育不足的一个最主要的群体。

  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国目前总人口中绝大多数人还是生活在农村,或者还是农村户口,但城乡大学生的比例是82.3%和17.7%。在30年前的上世纪80年代,高校中农村生源还占30%以上。

  如同收入分配领域,教育不公也有很多原因。但在诸多原因中大多数还是和钱有关,就是和收入分配不公有关。

  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自己的收入过低,供应不起其孩子的高中和大学的费用。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尽管高考成绩很好,但家里没有钱提供给他们上大学。

  第二个和钱相关的问题是政府对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因为人才的流动性,农村地区的优秀教师往往会离开农村流向比较富有的城市,这使得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大受影响,自然影响到农村学生的高考成绩。

  很多年以来一直以教育产业化为目标的教育改革(尽管有关部门否认有这样的政策)一直对农村的小孩不利。越来越多的高中和大学已经变成了一些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工具。他们的对象是有钱有势者,而非无钱无势的农村学生。

  另外一些教育改革如高考对农村学生的英文成绩尤其是口语成绩的要求,实际上是剥夺了农村小孩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门没有尽到责任在农村建立能够提供学生生产一种产品的基础设施,却要求学生生产该种产品。这完全是教育官僚主义的结果。

巨大的社会政治代价

  无论是教育过度和教育不足,都会有巨大的社会政治代价。先说教育过度问题。对中国的教育过度问题,笔者已经论述过。就是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方面是缺乏大量技术工人,另一方面是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

  且不说缺少技术工人对一个国家工业化和技术升级的制约,大量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会对社会稳定来说是个大问题。现在有关方面的主要方法是要把很大一部分学生留在学校,要他们继续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但这样做只是把压力往后推一点。等到这些人毕业时,情况更会糟糕。

  在任何社会,教育过度都会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一个人在过度教育之后能够做什么呢?过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过度期待。

  当过度期待不能得到满足时,激进的行为就会自然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过度教育经常培养的是运动家和革命家。
正因为这样,既使受市场影响很大的西方国家,也非常注意过度教育的问题。

  在冷战时期,一些国家为了抵制所谓的“共产主义运动”,也把注意力放在过度教育上,就是防止学生的过度教育。从另一个侧面,防止过度教育,就是要为社会培养有用的人才,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配合。

  在另一端,教育不足也同样有政治代价。如上面所说,在中国,教育不足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也包括大量的农民工人群中。

  在这些群体中,教育不足一方面来自教育质量问题。和城市相比,这些社会群体的孩子确少接收良好教育的基础设施,导致成绩不好,没有资格上好的高中和大学。同样重要的是这些社会群体的家庭财务问题。很多小孩的考试成绩尽管非常好,但因为学费昂贵,失去了上高中和大学的机会。

没有任何希望便只有怨恨

  美国研究中国社会的学者罗珊(Stanley Rosan)教授,在其研究中也注意到了教育不足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的教育费用不高。那个时候,尽管经济不像现在那样发达,但广大的农村也能分配到一定的教育资源。

  这个制度比较公正,其优点是使人们相信,只要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不管多么贫穷,总会取得成功。实际上,现在各个领域起到领军作用的人正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那一代人寻求“生命的意义”,尽管对社会不满,但有理想改造社会。但新一代就很不一样了。他们是教育产业化的结果,金钱是他们的核心价值。

  在现代中国,社会的流动和金钱的多少相关联,而和自己的努力越来越不相关。“给我钱,我给你小孩找到上大学的路子”。这一代的很多人因此相信,钱而非自己的努力是通往成功的关键要素。

  尽管人们对罗珊教授的观察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可以合理地认为,中国教育制度已经失去了人才培养的功能。当学生的才智变得不那么重要的时候,教育制度就从精英培养演变成为精英淘汰制度。学校是个典型的地方,在这里人们竞争的应当是才智,但现在却变成了金钱的竞争。

  那么对那些才智卓越、但贫于金钱的学生来说,他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当这个教育制度不能提供给他们任何希望的时候,他们只有怨恨。

  在中国历史上,正是这些深刻感受到社会不公平的基层知识者,带头起来改变历史的发展。如果意识到,这个教育不足群体往往属于消费不足群体时,问题就更为严重。


  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当今中国社会改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对中国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了。

2009年2月12日

张雪忠 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孰优孰劣?

  最近,中国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人民政协在思想建设中,要“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随后,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在理论版以专题形式刊发了三位学者的文章,论述中国“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可以溯源至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分权学说。这一学说基于一个经验性法则,即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暴政和腐败。根据这一分权学说,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为立法、行政和司法等三种权力,并使它们互相制衡。

  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政治功能,是防止专制并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制度与代议制民主的结合,在确保公民普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同时,也可以防止国家权力的独断与暴虐。这实际上是现代宪政民主的基本政治架构。

效率无任何自豪之处?

  在上述三位学者看来,人大制度相对于三权分立的主要优越性之一是,它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社会掌控能力,有利于集聚国家力量办成大事。但这与其说是人大制度的优越之处,不如说是它秉持了与三权分立不同的制度价值。

  三权分立的主要制度功能,便是对国家权力支配社会资源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必要的限制。而人大制度作为一种集权政体,恰恰是为了使政府获得不受约束的资源支配权力,在贯彻政府意志和实现政策目标时,民众意愿和机会成本从来都不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任何社会都存在资源稀缺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让政府获得不计代价办成一些由政府决定的大事的权力,这并不像上述学者所说的那样,代表一种政治制度在实现民主方面的真实性和优越性。因为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恰恰在于,民众是否可以决定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愿意支付的成本。

  衡量政府效率的更合理标准,是政府在严格预算约束条件下实现民众所认可的政策目标的能力。从这一角度而言,中国政府在效率方面并无任何值得自豪之处。本次北京奥运会据说举办得极为成功,但政府对其实际成本却一直讳莫如深。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导演张艺谋可谓一语中的:“其实西方人也想搞‘人海战术’,可是他们找不到这么多人,也花不起这些钱啊。”

  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孰优孰劣,这应该是可以通过经验事实来加以回答的政治科学问题。在实现民主的作用上,人们可以问:哪一种制度更能为民众提供政治参与空间,更能强化政府问责机制?在政府效率上,人们可以问:哪一种制度可用同等资源为民众带来更优良的公共服务?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哪一种制度更能遏制腐败,哪一种制度可以提供司法公正,哪一种制度可以确保公民免受权势人物的凌辱,等等。

要看民众内心的感受

  那些赞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人,并不愿意面对这些可以从经验事实中找到答案的问题。他们认为,人大制度可以贯彻共产党的领导,而共产党又是由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因而是人类历史上最具进步性的政党,可以领导民众进入最美好的人类历史阶段。这样一来,这些人就把属于经验世界的政治科学辩论变成了一种超验的、带有神学色彩的诡辩。

  实际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关于人类历史的完整和详尽的知识。人们对5000年前的人类社会的情况显然知之甚少,而即使是对100年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又能作出多少可靠的预测呢?声称一个政党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政治力量,因而天然地拥有政治领导权,这种断言并不比早被抛入历史垃圾堆的“君权神授”更为科学和合理。

  那些提出这种超验主张的人,如果不是出于私利的驱使,便是出于理性的怠惰。正是依恃此类超验主张,一种制度尽管实际剥夺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却被称为最民主的制度;一个腐败无孔不入的政府,却被说成最能为民谋利的政府;依仗权力视民众如草芥的官员被称为人民的公仆,如此等等。

  但是,判断一种政治制度是否公正合理的终极标准,决不是那些声称洞察了人类历史客观真理的形而上学体系,而是民众内心的主观感受。根据自身的感受,对影响自身生活的政治制度进行评判,并决定是否要对其进行变更,在任何社会都是民众的自然权利。在这里,“自然”一词是在其最原初意义上被使用的,因为民众的这一权利在客观上既无法放弃也无法剥夺。

  正是基于自己作为一名普通民众的个人感受,笔者相信人民代表大会这种“代议”机构的最终命运,很可能就像国民政府的“万年国代”一样,只是作为一个笑柄而载入中国政治实践的史册。它唯一正面的作用是可以被用来警示世人,一种不合理的政治制度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多么的荒诞和可悲。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