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

张雪忠 民进党为何不敢与陈水扁切割?

  脱胎于“党外”阵营的民进党自1986年9月28日成立以来,在与国民党的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其间,尽管曾在一些重要的选举中遭受挫折,但直至台湾地区第一次政党轮替,民进党一直是最具实力的反对党。

  2000年,陈水扁以微弱的相对多数击败宋楚瑜、连战等竞选对手,赢得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胜利。这标志着民进党的政治力量达到一个新的顶峰。此时,国民党不但痛失政权,而且面临党内分裂的危局,民进党在台湾政坛上一时可谓风头无两。

  然而,民进党略带侥幸的胜利却成为其新一轮政治衰落的开始。执政8年中,民进党不但在政绩上乏善可陈,而且不断有党内高官涉入贪渎弊案,“第一家庭”成员涉案人数之多,贪腐情状之不雅,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这一切使民进党一直刻意营造的清廉形象荡然无存,并使马英九以压倒性优势为国民党赢回政权。

  尽管陈水扁及其家人的贪腐行为严重损害了民进党的政党形象,民进党也因此前途灰暗,但党内高层却迟迟不敢与陈水扁彻底切割。陈水扁频频与深绿势力相互取暖,并不时对民进党中央和台湾的检调单位摆出一副强硬姿态。自红衫军倒扁以来,民进党不顾政党形象上的负面影响,对陈水扁的一味姑息与纵容,使不少人感到迷惑不解。其实,这其中的缘由可以追溯至民进党成立之后的台独化过程。

  从“工具台独”到“目标台独

  早在“党外”运动时期和民进党建党初期,“人民自决原则”便已出现在对抗国民党的政治运动中。1978年,台湾当局因美国与中国大陆建交而搁置当年的“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党外”人士于12月25日联名签署《党外人士国民声明》,声称“台湾的命运应由一千七百万人民来决定”。在当时,包含台独萌芽的自决口号更多是作为推动台湾地区政治民主化的手段,台独本身尚未成为党外运动的重要政治目标。

  党外运动的最早开创者、带头签署《党外人士国民声明》的余登发始终都坚持“中国一定会统一”的观点,并认为“台湾独立,不论是新式的还是旧式的,都是不可能的”。民进党建党发起人之一、第一任党主席江鹏坚曾在解释“人民自决原则”时表示,民进党“必须有一个有别于国民党的自己的主张”,民进党“提‘自决’只是一种手段,经过这样的手段,来达到我们参与政治的目的”。第二任党主席姚嘉文也曾否认民进党的自决主张含有“自外于中华民族的台独分离意识”,并称“民进党是主张民主自决,而不是民族自决”。

  可见,党外运动和建党初期的民进党,并未将台独作为政治运动的宗旨或建党后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或者说,民进党早期的的台独诉求最多只具有“工具性意义”。但是,一项工具性政治主张被提出后,由于后继者的矢志推动,往往可能脱离提出者的初衷,获得自身发展的惯性。民进党后期特别是上台执政后的诸多行动表明,民进党及其支持者的台独诉求,已经完成了从“工具性意义”向“目标性意义”的政治嬗变。

  如果将革命单纯地定义为对政治现状的激烈改变,那种试图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企图,无疑是一种革命性的诉求。革命性势力的目的就是要推翻现状,并根据自身的价值认同对其加以改造。那些希望保持现状的人们,一开始往往对此熟视无睹或袖手旁观。他们要么因为误解而将革命性势力的诉求视为一种虚张声势的手法,要么自欺欺人地将其视为一种不会造成深刻后果的有限目的。

  在台独的声音最初出现时,很少有人加以认真对待。人们总是相信两岸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正是这种将主观期望想象为客观趋势的心态,使人们不愿直面台独势力不断壮大的事实。直到台独已经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威胁时,人们再要消除这种威胁,即使不是为时已晚,也必须付出极高的代价。实际上,民进党发展壮大的过程,同时也是其不断台独化的过程。民进党的台独化不但对其党内政治氛围,而且对台湾岛内的整体政治生态乃至两岸关系,都已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就其对民进党本身的影响而言,台独化使激进的台独派系始终能够在党内占据主导地位,温和势力则不断被边缘化。一般来说,在两党主导的选举政治中,为了赢得选举的胜利,候选人都需要使自己的政见向中间立场靠拢,以便获得尽可能多选民的支持。实际上,在1994年台湾省长及高雄市长选举,1995年台湾第三届“立委”选举和199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及“国代”选举中,民进党都遭受失败,其主要原因便是候选人所持的激进台独主张。台独一时被视为“票房毒药”。

  不过,这些失败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民进党内激进台独势力的主导地位。实际上,在每次重要的选举中,任何人要想成为民进党的候选人,即使不是得到激进台独派系的积极支持,也必须得到他们的消极认同。在民进党获胜的两次重要选举中(1994年的台北市长选举和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代表民进党参选的陈水扁要么竭力回避台独议题,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全面市长”,要么通过提出“积极的”两岸经贸政策和利用“新中间路线”淡化自身的台独色彩。

  台独是陈水扁的护身符

  但是,陈水扁从来就不是一名真心实意的中间路线者或民进党转型运动的倡导者。在推动民进党台独化方面,陈水扁一直都是不遑多让。1986年,当党外运动的代表正与国民党的代表就推动民主宪政积极沟通时,作为党外公政会重要成员的陈水扁对“沟通”口诛笔伐,并称“沟通”为“钩通”。以陈水扁等人为主的党外激进派人士为了争取党外运动的主流地位,以“不妥协”标榜自己,甚至指责参与沟通的党外人士向政权当局妥协、投降,失去党外抗议精神和出卖党外的支持者。1997年,在许信良积极推动民进党转型时,陈水扁也曾大力反对并展现出强硬的台独立场,从而获得党内基本教义派的支持。

  为了赢得政党之间的政治竞争,候选人需要尽量向中间立场靠拢,但为了在政党内部斗争中获得胜利,竞争者则必须展现一种激进的姿态。实际上,一名候选人在正式选举中可能表现的温和程度,恰恰取决于其一贯的激进立场得到党内基本教义派认同的程度。在民进党台独化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不但为陈水扁赢得重要选举的党内提名,而且还使其拥有了在正式选举中采取灵活立场的政治资本。

  民进党政治人物出于选举需要而显示的灵活立场和温和姿态,曾被不少人视为“可与之打交道”的依据。他们相信这些政治人物有妥协的诚意。但在与革命性势力打交道的过程中,强调“诚意”并没有什么意义。革命性势力最缺乏的就是诚意和达成最终妥协的意愿。它可能会与维持现状者进行沟通和会谈,但它的目的并不是解决纠纷,而是为了利用商谈场所进行宣传,从而影响舆论和争取同情。

  由于在8年执政期间大力推动法理台独,陈水扁俨然成为激进台独路线的代言人,这也为陈水扁提供了一种无形的政治保护。因此,尽管对陈水扁贪腐行为加以严厉惩处,有利于维护民进党的政党形象,却没有人敢于为此得罪党内的基本教义派,民进党内的重要政治人物也几乎都不敢与陈水扁进行彻底的切割。最近,重回民进党的许信良在一次集会上对陈水扁进行谴责,最后却不得不在一片嘘声和呼啸而至的饮料瓶中悻悻离场。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泛新潮流系”的高纯度、理念型台独主张成为民进党内的主流意见后,对任何党内政治人物而言,失去了基本教义派的支持,在党内就不会再有什么政治前途。多数情况下,基本教义派都能主导一个政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议程。现在的民进党大佬们不会忘记,从康宁祥到施明德再到许信良,这些真心实意为民进党大力拓展政治疆土的转型路线(或中间路线)倡导者,最后都因为难以见容于基本教义派而被迫离开民进党。

  在被独统争执和族群分歧所左右的台湾政坛,第三势力难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面对台独基本教义派的压力,不但民进党内的政治人物需要谨小慎微,甚至整个民进党都不敢从台独立场上稍作后退。尽管基本教义派的制约可能会限制民进党政治版图的进一步扩大,但民进党对此也无可奈何,因为它绝不能听任深绿选民所构成的庞大政治资源,被虎视眈眈的其他泛绿政党趁机收编。

  正是因为未能看到基本教义派对民进党温和路线的否决性力量,不少人对民进党政治人物出于选举需要而展现的温和姿态,抱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实际上,在尚且不能一蹴而就地达成最终目标时,任何革命性势力只要掌握一些必要的心理技巧,就一定会把每一个具体步骤说成是追求有限目标的表现,或者说成是出于某种正当苦衷而迫不得已采取的措施。被诩为“台独理论大师”的林浊水,曾这样描述民进党的台独历程和新潮流系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我们希望民进党扮演追求台独运动的火车头,我们一步一步地让民进党台独化。我们每一步都考虑到当时政治环境接受的程度,我们总是提出比大家能够接受高一点点的纲领,然后大家折衷一下,就恰到好处……5年之间,我们做了七个步骤,我们是稳打稳扎。”

  和革命性势力相比,维持现状者在心理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他们总是倾向于相信前者出于策略需要而显示出来的“诚意”(有时甚至不惜自欺欺人),因为他们不愿意为了阻止现状的有限改变而面对可能发生的激烈冲突,不想失去他们所珍视的安宁。因此,尽管在开始时实际的力量平衡对革命性势力是不利的,革命性势力由于目标明确和无所顾忌仍可获得心理上的优势,从而弥补实力上的不足。革命性势力在现实所迫的情况下,有时也会调整自身的立场(这常常被人们天真地视为真正有诚意的表现),但这种调整只有一种战术上的意义:为下一次较量作更充分的准备。

  提升两岸统一的内在价值

  台独基本教义派在主导民进党政治走向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台湾岛内的政治生态,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两岸关系的性质。在两蒋时代,尽管海峡两岸大有不共戴天之势,但其冲突只是源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上的分歧。在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上,当时两岸民众并无多少歧见。思想上的分歧可能会使一个国家暂时处于分裂状态,但一般不会对国家统一构成难以克服的障碍。以韩国与朝鲜(或统一前的东德与西德)为例,尽管它们已是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但双方的民众在身份认同上并不存在重大分歧,因此都将分裂状态视为一种临时性的安排。人们对最终统一的目标并无异议,分歧仅在于统一的方式和途径。

  相反,一个国家不同地域的民众如果在国民身份认同上出现了分歧,则不管是使分隔的地区走向统一,还是维护现有的统一状态,都是一个极为严峻的难题。改变台湾民众的身份认同,使他们将自己与“中国人”区分开来,正是台独势力“去中国化”活动的要害所在。台独势力在改变台湾民众身份认同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使台海两岸在今后的妥协变得更加困难。那些一直强调“时间站在统一一边”的人,似乎不应该对这种危险的趋势视而不见。

  部分台湾民众在身份认同上的改变,在促使“工具台独”向“理念台独”转变的同时,也使得独统争执主导了台湾岛内的政治生活。在这种政治争执中,台独势力显然占据着心理上的优势。台海两岸目前的现状并非一种正常状态,台湾的最终前途无疑只有统一和独立两种可能。台独阵营的独立诉求为支持者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感,因此能够展现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相反,以国民党为代表的泛蓝阵营尽管反对台独,但由于与大陆方面仍存在政治制度上的分歧,因而一直在统一问题上态度模糊。由于“维持现状”的政策无法为支持者提供明确的方向感,泛蓝阵营常常在政治上处于被动。

  反对统一的人可以高擎台独的大旗,反对台独的人却对统一讳莫如深,这必然会使台独诉求逐渐取代统一诉求,在台湾岛内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正确”。将台独视为一种可以为之付出代价的信念的人越来越多,而这样对待统一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少。实际上,不少对台独表示反对的台湾民众,已不再将台独视为一种无法接受的政治诉求,而只是担心台独会破坏台海和平并危及台湾的安全。台独势力则不遗余力地利用大陆政制上的缺憾和一些带有人为因素的社会问题,打击台湾民众对两岸统一的信心和期望。最近的毒奶粉事件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考虑到台湾目前的岛内政治生态,马英九最近就两岸关系的表态显得难能可贵。马英九提出“两个地区”的说法,既是为了净化被“一边一国”和“两国论”所污染的两岸关系氛围,也是为了使台海两岸告别“身份认同”的分歧,重回两蒋时期的“政治认同”之争。在今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之前,为了扩大政治支持的基础,马英九对台独的反对立场有所软化。大陆有些人因此将其和连战及宋楚瑜加以比较,并对其独统立场表示质疑。这种比较实在是很不恰当,得出的结论也不可靠。如果将马英九的选举语言与2000年连宋的选举语言加以比较,人们便会发现,只有马英九自始至终从未对“两国论”作过任何形式的认同。

  就当前大陆的对台政策而言,最重要的是消除台湾民众的政治顾虑,让他们相信两岸统一是一种值得追求的政治目标。具有浓厚中华民国情结的马英九在台湾上台执政,而民进党却深陷困境,这等于为大陆打开了一扇难得的机会之窗。大陆方面应当尽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促进两岸的交流融合。如果战略上的准备是为了不让台独势力看到一丝一毫的“希望之光”,那么在政策上,最重要的就是适时革新大陆的政治和社会体制,强化台湾民众对大陆的政治认同。可以说,愿意将统一视为值得珍视的价值而加以捍卫的台湾民众有多少,台海两岸和平统一的希望就有多大。

2008年10月28日

郑永年 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变种及其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新自由主义逐渐崛起于西方。新自由主义主要是对当时存在的两种局面的反动。第一,是对西方国家本身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的反动。自30年代经济大危机之后,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各国普遍实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例如美国罗斯福总统实行的“新政”。在经济学说上则表现为凯恩斯主义的兴起。

  第二,也更重要,是对当时苏联版本社会主义的反动。现代新自由主义先驱人物海耶克当时发表的《通向奴役之路》很形象地展示了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那就是国家权力尤其是过度的国家权力的存在是人类通向奴役的道路。如何应对强大的政治权力成为新自由主义得核心课题。

  正如另外一位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弗里德曼所强调的,人们的政治自由必须由经济自由加以保证,或者说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就不会有政治自由。

创造了奇迹也演变成危机

  新自由主义是英国首相撒切尔和美国总统里根经济政策的哲学基础。表现在实际政策上就是私有化和减少甚至取消国家对经济的监管。

  尽管英美两国的经济改革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在这两国之内并没有多少影响,用中国话来说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尤其在英国。因为有民主制度的存在,撒切尔很难收回和取消人们已经得到的各种社会主义的权利。

  新自由主义真正有效的第一个实验场并不在西方本身,而是在拉丁美洲,即皮诺切特统治下的智利。皮诺切特用专制权利压制人民各方面的权利,为资本创造了民主社会不可能存在的有利条件。

  客观地说,新自由主义因为赋予资本至高无上的权力,其既为智利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也为这个国家的社会分化和动荡播下了种子。

  里根和撒切尔之后,新自由主义哲学仍然有很大的力量。一方面是因为刺激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没有经济自由,没有资本的推动,任何国家的经济很难得到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新自由主义代表的是资本的利益,资本是其背后最为强大的物质经济支持力量。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金融资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巨大,新自由主义也很快在金融经济中找到了最有利于施展自身力量的场所。
  很多年来,受新自由主义影响的权势人物如美国联署局的格林斯潘有效地减少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取消对金融部门的政府规制。没有任何有效规制的资本因此得到了充分的自由,在很短时期里创造了世界经济的“奇迹”。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多少时间,终究演变成为今天的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

中国政策的新自由主义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新自由主义经济哲学对中国的影响也不小。尽管中国经济学界内部有不少争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到目前为止,新自由主义是中国经济学界的主流话语。

  中国的学者和一些决策者接受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有其深刻的背景的。中国的新自由主义一方面是对毛泽东时代计划经济的反动。当经济发展取代了阶级斗争哲学的时候,如何驱动经济发展成了中国方方面面的关切。资本和市场的力量也就显现出来。

  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市场,没有资本,经济发展没有动力。要发展经济就必须给资本和市场予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把资本和市场的作用推至极端。

  从理论上说,中国向外开放的时期正是新自由主义在西方方兴未艾的时候。无论是出国考察的学者和官员,还是在西方留学的学生,大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的影响。这些人回国后,把新思想带到了中国,所谓的主流经济学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当然,如同在其他任何社会,中国也不乏原教旨主义式的新自由主义信徒。

  新自由主义也表现在政策的很多方面。应该说,并不是所有强调市场和资本的政策都可以称为新自由主义,因为如上所说,要发展,就需要市场和资本。

  中国的一些政策之所以具有新自由主义性质,是因为这些政策具有一些特殊的特征。特征之一为:效率就是一切。达到效率具有很多途径,但在新自由主义那里,资本至高无上,资本是达到最大效率的唯一手段。

  特征之二就是动用政权的力量来为资本开路,为资本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使其利益最大化。特征之三就是忽视普通人民的权利。这是把资本的利益推至极端的必然结果。


  新自由主义从80年代后期就开始影响政府政策。最先表现为一些意在进行激进改革的企图,例如价格闯关。价格闯关立刻导致了很多负面的社会难以消化的后果,例如物价上涨。加上官员腐败等因素,最终导致了1989年的那场政治危机。
  但是整个90年代是典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政策占了主导地位。邓小平南巡之后进行了激进分权,在内部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在外部使得中国的发展道路完全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区别开来。

把财富送入少数人之手

  然而在90年代中期之后,原来设计得好好的“抓大放小”战略在各级地方政府那里就演变成为恶性私有化,主要表现在地方各级官员和资本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是企业工人的权力的被任意剥夺。

  在外部关系上也有类似的表现。例如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上,中国作了过分重大的让步。要意识到的是,负面的结果是让整个中国社会尤其是弱势群体来承担的,而非政府本身。

  不管怎么说,在所有那些具有新自由主义特征的政策中,资本权力和政治权力总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社会力量则被排挤出决策过程之外。


  对新自由主义必须进行客观的评价。在早期,中国的政治环境迫使改革者不得不去过份强调新自由主义经济精神。如果没有资本的冲击,很难想象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会如何才能被转型。

  如同其他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国家一样,新自由主义在给中国带来了具大的经济财富的同时也把这些财富送入了少数人之手。新自由主义使得人们在得到一些权利的时候,也加速了其他方面的权利的损失。不计一切代价的经济发展为中国造就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资本时代,但环境、安全、道德等等人来社会赖以生存的要素被破坏甚至被摧毁。

  资本很重要,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市场经济更是人类追求财富增长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如果把资本和市场的作用推至极端,毫无节制,就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更有甚者,一旦资本和权力相结合,那么就会产生极端的腐败。在西方,新自由主义被普遍视为是反民主的。资本(尤其是全球性资本)影响所有人,但资本的所有决策不受制约,既不受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的制约,更不受人民的直接制约。

社会主义的一些因素再度抬头

  人们也观察到,在非民主国家,新自由主义是阻碍民主发生和发展的,因为资本需要的是政治权威所提供的秩序和稳定。

  新自由主义导致金融领域的大危机。在西方,资本的权力正在得到节制,各国政府正想方设法通过规制资本而抢救资本。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的一些因素不可避免地得到体现和发展。这并不使人惊奇,因为社会主义的产生本来就是回应极端资本所带来的弊端的。

  同样,在中国,如果变相的新自由主义得不到纠正,那么就会演变成一场无颜色的革命。因为资本权力和政治权力往往结合在一起,社会力量没有有效的机制来参与和影响重大决策,这使得纠正资本的弊端更加困难。

  本世纪初以来,中国领导人力图纠正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资本至上的局面,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无疑是一个能够影响中国社会长远发展的大决策。但是,要把这个政策理念体现在各种政策中去,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来规制资本和政治权力,达到社会、政治和资本的均衡和谐状态,还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连岳 我们就是体制

我们就是体制 连岳 @ 2008-9-20

毒奶粉事件发生到现在,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体制的问题。
在层出不穷的悲剧里,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体制的问题。
是不是体制的问题?是,这绝对是体制的问题。
从SARS到现在的毒奶,处理方法是一样的:先瞒、瞒不了骗、骗不了就承认一部分,然后撤几个官员了事,最后宣传包装成一件功劳。
如果这次毒奶粉是传染病毒,估计全球都得死伤惨重——可谁能保证下一次不是病毒呢?

是的,如果我们有言论自由,如果我们有选择及罢免政府的自由,如果我们有强大且独立的媒体,如果我们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如果我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是的,这样的体制才能保护我们。
我们有没有这样体制?没有。
所以可以很自然地说出那句话:这是体制的问题。李长江下了,不过换个张长江。什锦八宝饭馊了,不过上碗平强汤。
所以,算了吧。

可是,且慢,你忘了,我们自己就是体制的一部分。
这体制的存在,有我们的不作为。

我们得有所作为。
这作为不是鼓吹暴力,不是以暴易暴。暴力只会带来一个更坏的体制。
这作为不是希望他人去牺牲,牺牲永远只是个人选项,一个人永远没有资格去鼓动他人牺牲。
这作为是忍耐地慢慢做一件事。
让李长江辞职,这是体制进了一小步;张长江还不行,让张长江辞职,这又是体制进了一小步。他换一个,我们盯一个,最后就是质检体制的进步。
他不让我们在媒体里说,我们网络上说;他不让我们在网络上说,我们在嘴上说;我们不停地议论,嘲讽他的谎言,最后就是言论体制的进步。
那些拒不认错的企业,那些强词夺理的企业,我们记住它们的名字,永不消费它们的产品,最后就是企业文化的进步。
我们呼吁杨佳应该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接下来,我们呼吁田文华或者李长江应该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最后就是法制的进步。
并不需要牺牲,并不需要成为意见领袖,并不需要多么大的权力,只要你有选择权,你就能让体制变坏,或者变好。

我们能改良体制,我们能选择体制,我们就是体制。
到了我们多过他们的那一天,体制就变了。
“这都是体制的问题”,不要用这么重的虚拟铁锤砸掉你的自信,砸掉他人的信心。
你说“算了,没用的”,就等于投了你憎恨的体制一票。


我们享受生活,我们和美好的人呆在一起,我们保持怀疑,我们批评,我们不合作,我们能快乐地改变这个体制,我们就是体制。

如果需要一百年,我们就花一百年。如果需要一千年,我们就花一千年。

2008年10月25日

陈冰 辨清金融海啸中的“社会主义”

在跌荡起伏的金融海啸中,“社会主义”被广泛使用。在西方,布什政府的救市方案,被美国学者视为“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欧洲的金融家说“我们已经跨越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红线”;《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称,“我们现在都是中国人了”。

  在中国,面对西方国家在危机面前“每个都成了泥菩萨”的现实,一些人发出金融海啸成了资本主义制度“掘墓人”的疑问,批评“资本主义的制度缺陷又一次暴露无遗”;一些评论家欣喜西方发达国家的反思,说他们开始严肃分析和讨论“为何要向中国学习社会主义”。

  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这些言论都不算主流,而且双方所说的“社会主义”不完全是一个概念。但中国更需要警惕这种思潮带来的某种醉意,可能会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启动政治改革带来麻烦。因此,我们有必要辨清金融危机中的“社会主义”究竟指什么,中国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应该在何处。

同一词汇不同意蕴

  西方人和中国都在讲“社会主义”,但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西方人的“社会主义”更多地指经济意义上的国家干预和国有化,而一些中国人所强调的是意识形态上的传统社会主义。从对“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顿生疑窦,以及对“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旧词新说中,可以看出他们所讲的“社会主义”更侧重于意识形态,甚至语言体系都很落伍。

  西方人所讲的“社会主义”概念,不是十九世纪的传统社会主义,而是二战后升级换代了的民主社会主义,其中包括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二战后的福利国家主张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以及上世纪90年代兴起的通过自由市场经济方式扩大公共服务的“第三条道路”。

  从政治上看,就是在民主制度的框架下,确保每个人的人格和才能得到全面发展,保证人权和公民权,在和平的世界中实现自由、平等、团结、法治、民主等原则。从经济上看,就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国有化,把投资、生产、分配、财富分享置于政府掌控下,把公民权置于财产权至上,实现社会公正。

  所以在金融海啸中,西方人所言的社会主义更多地是指经济国有化,是对全面私有化和自由放任的校正。西方学者提出“向中国学习”是学局部,主要是指国有化的金融体制及其管制政策,当然也有乞求中国为他们的危机垫钱的意味。另外,西方学者对中国的认识也有盲点,只看到了大城市的繁荣而无视乡村故事,“我们都是中国人”主要还是指“城市中国人”。


中国成就在于引“资”

  在中国,人们对西方人在金融危机中“向社会主义迈步”、“建立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抱有好感,一方面是对全球化时代坚持和革新社会主义的自信,是对没有照搬西方体制、特别是抗拒了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欣慰;另一方面则是传统社会主义的怀念,是不太了解西方社会主义思潮前提下的盲目乐观,或者是意识形态上的精神安慰。对于后者,要特别警觉,很可能会形成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阻力。

  中国在金融危机面前之所以没有“伤筋动骨”,让西方人“刮目相看”,就在于实行了对外开放,进行了渐进的市场经济改革,不管“姓资”、“姓社”地引进了文明成果,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财富的积累。经济市场化、产权明晰化、企业股份化、住房商品化等等,实际上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创制的有效方式。邓小平以务实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启蒙国人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的束缚,开启了市场经济改革道路,刺激了人民的创造精神,提高了生产力,使单一计划体制变成混合经济体制。

  中国执政党最见智慧的是,在把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同时通过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货币实行管制,能源价格由政府设定,金融、交通、航天、电力、环境治理等仍由国家掌控下的企业主导,能够比较灵活地应对突如其来的危机。无需讳言的是,其中也存在市场化改革尚未深化的问题,某些产业的垄断尚未进展到改革阶段。

推动改革健全体制

  中国人实际上不必太在意西方并不诚心的颂歌,而要借鉴西方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的经验教训,搞好本国的改革,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清醒认识。

  其实,某种危机已经显现,比如食品安全和矿难事件,其中包含着政府监管不利、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官员腐败、执法不严、认钱不顾命等多种问题,证明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管理需要迫切地从粗放型向精致化转型,从质量上刷新“中国制造”的声誉,也就是说要从单一的经济改革转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改革。

  最重要的“中国制造”当属政治体制创新。在当今时代,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把民主、法治、宪政、公民权等作为政治运行的基本原则。中国要进一步向法制市场经济迈进,防止误入权贵资本主义歧途,就要大力推进政治现代化,深化市场化改革。只有在政治改革上取得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成就,才能开拓出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同样面临“再社会主义”的问题,不仅在城乡之间,也要在穷富之间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不仅是要解决中国千百年来尚未解决好的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也是再社会主义、让全民分享改革成果的大战略。因此,中国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2008年10月22日

蔡逸儒 从李光耀对中国的评论谈起

李光耀资政近日在新加坡《行动报》发表署名评论,回忆他在文革末期首度访问中国大陆的景象,并以其不久前与老布什、基辛格在北京莱佛士酒店共进晚餐为引,说明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和今天的反差是惊人的,使人不得不对中国30年来的变化感受极为深刻。这次奥运开幕式向世界传达的信息就是:中国人是团结、有组织的,而且已经重新站起来了。

  简单地说,李资政的观点是,中国已经再次崛起,中国人已经向世界表明,他们有能力创造21世纪的先进文明,与西方的任何其他国家平起平坐,但也正因为中国不再像过去那么轻易地受人摆布了,欧洲和美国的很多人虽然都对中国的崛起印象深刻,但却也不乏担心,因为大家对于中国的发展方向还有不确定感。所以李资政也正确指出,为了让世界各国对中国的崛起感到安心,中国人不应该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民族优越感。中国人必须谦虚谨慎,以便让世界各国相信,中国的崛起是和平的。

进步之中还有问题

  说实在的,奥运后的北京确实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从硬体建设到软体配合都有相当大的改变,但更重要的可能还是思维、心态的变化。李资政的整体观察和结论是相当的正确,中国确实已然透过融入国际社会,接受国际行为规范,重新和平崛起。一个古老的帝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终于不但能够与列强平等相处,甚至还能超越,这是几代中国人共同的期望。这也是笔者为何会在奥运会期间,于8月11日在本报发表“不一样的中国”专文的主要原因。中国的和平崛起可以让全世界的中国人与华人感到与有荣焉。

  不过,笔者也曾指出,奥运的本身不可能改变一切,但中国大陆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众人的思维与心态,一个理性、自信、具有安全感,不带悲情的中国,能够回到中国固有文明的基础上,以和谐、和解、和平的政策,和安邻、睦邻、富邻的具体作为,用王道而非霸道的方法,周旋于列国之间,济弱扶倾之余,也加速自己的政治改革,保障人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一条不同于西方唯一的发展道路,大家乐见一个文明、理性、王道、民主、现代化的新中国,这才是大家要共同努力的目标。李资政讲的其实就是这些。

  根据同一思路,虽然许多人愿意抱着欢欣鼓舞的态度来看待中国的成长与发展,但大家也不妨再来看看中国大陆还有哪些不尽如人意,可以改善的地方。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该是全方位、多面向的,不能完全只由宏观的国际政治影响力、经济成长数字,庞大的外贸顺差、外汇存底,或大国外交成就的角度出发,还应该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培养民本思想、重视法治教育、鼓励公民社会、澄清吏治、维护民权与人权这些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社会风气需要改变

  反中、反华人士当然戴着有色眼光,观察、批评、挖苦中国,但对大陆持有善意的友好人士也不能昧着良心,侈称中国已然尽善尽美,生活在共产体制下的中国人民对此感受最为深刻。大家虽然对于国家、民族的前景抱着乐观的期待,但多数人对贪官污吏的横行,对于社会公义的不能彰显,对于贫富悬殊的日益扩大,对于官僚特权作风的泛滥,对于现代公民意识的无法落实,对于媒体自由的受到制约,对于政府决策的不够透明,对于政治仍然不够民主,对于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还是有深层的不满。笔者前述所提诸多问题确实都有很大改善的空间。

  政治人物及知识分子习于从所谓的战略高度,或理性抉择的宏观角度来看待问题,但却往往忽略了一般民众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和切身感受。不错,从所有大的面向看来,不管是在经济、政治、外交、国防、科学方面,中国确实都是在往中兴、富强的道路上持续、快速的前进,将来的历史会为这一代中国人的努力,邓小平的革新变法给予最高的评价,东方的巨龙终于觉醒,或许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终将成为事实,但在欣喜之余,如何努力使中国成为一个更为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民治、民有、民享的社会恐怕也是时候了。

  物质生活的改善当然重要,国力的提升显然不能轻忽,中国的和平崛起让人欣慰,但与此同时,如何使中国更成为一个富而好礼的社会,提升全民的生活品质,改善社会风气同样也是当前努力的目标。好友国大东亚所所长郑永年多年来一再强调、鼓吹中国应该进一步的建立制度,更是当务之急,不宜再有延宕。大家加油。
作者是中国文化大学中山所教授

2008年10月21日

谢国忠 中国发展模式限制 强势政府的挤出效应

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赚“快钱”的心理,这种心理在社会、大学尤其企业界盛行。其原因是政府相对市场的强权。若要促进本土技术和品牌的发展,最好的政策就是减弱政府的权力,提升市场的作用,同时让研究型大学复归教研本位过去25年里,外资和廉价劳力拉动的出口,以及政府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尽管中国有巨大的国内消费品和电子产品市场,但是在消费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是外国品牌,而且中国的投资依赖于外国技术。中国既未形成自己的一流品牌,也未发展出主流技术。

最近五年,韩国从一个成本和数量主导的经济体,成功转型为品牌和技术主导的经济体。这对中国是一个刺激。中国政府可能会在2006年实施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本土品牌和技术的发展。这种初衷是良好的,但是政府的政策可能很难达到目的。

  政府可能会采取税收激励、标准设定、政府采购等手段。但这些手段无益于改变当前盛行的赚“快钱”的心理——中国消费者品牌和专利技术发展之所以落后,主要是受到此种心理的影响。

  政府相对市场的强权,是导致中国企业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若要促进本土技术和品牌的发展,我认为最好的政策就是减弱政府的权力,提升市场的作用。

  中国发展模式的限制

  过去25年里,中国的真实人均收入年均增长达8.1%。该模式的成功要归结于两点:(1)海外华人掌握的出口专业知识和中国的廉价劳动大军相结合,刺激了收入增长;(2)中国政府动员资源的能力很强。

  尽管过去取得了成功,但中国的政策制定者越来越担心这种模式的可持续性。担心来自三个方面。首先,产能明显过剩,尤其是在基础建设领域。这使中国政府动员资源启动大项目的经济回报受到影响。当前这种模式若延续下去,只能导致更多的浪费,最终使增长放缓。

  其次,中国当前的出口规模已经非常大,在这个基础上,高增长率很难长久维持。1980年至2005年间,中国出口增长了41倍,平均年增长率达16%。单从数学意义上来说,中国也不可能使如此高速的增长在未来25年内,甚至在未来十年内重复一遍。

  假如当前的出口增势再延续十年,中国的出口将会比欧洲、日本以及美国的出口总额还要大。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因为美日欧是中国的主要消费者。在未来十年,中国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可能会从过去25年间的16%降至6-8%。因此,中国需要启动内需,以维持增长。

  再次,数量主导的增长模式带来了环境恶化和自然资源损耗。中国目前80%的水资源遭到污染,这可能会带来健康危机。中国去年消费了21亿吨煤炭,如果照当前的消费趋势发展,未来十年中国的煤炭消费量将在这个基础上再翻一番。

  据BP能源统计,中国的煤炭储量占全球的12.6%,但其煤炭消费量占全球的三分之一之多。如果当前的趋势持续下去,中国可能会在四十年内用光其所有煤炭储量。

  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已经开始更多关注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十五”规划提出,要改善经济增长质量。但是“十五”期间在这方面并没有取得多大成效。将于2006年三月出台的“十一五”规划,可能会继续强调这个问题。

  但我担心的是,“十一五”规划可能仍然不能解决关键问题——政府相对于市场的强势。在我看来,只要政府仍然保持那种与市场导向背道而驰的行政干预做派,增长模型就很难转变。

  应对韩国挑战

  韩国在短短五年内就将其数量主导型经济,成功转型为质量主导型经济,这使中国官员们甚为不安。他们曾经以为韩国和中国不相上下;而现在韩国起飞了。就在五年前,韩国还被看成是依靠低劳动成本的典型东亚经济体。而今天,韩国企业已经发展出世界领先的品牌和产品。

  事实上,中国市场对韩国的转型起了推动作用。中国的增长为韩国向高附加值经济体的转型做出了贡献,而中国本身却未能转型,这让中国深感不安。这种对比凸显出中国体制的缺陷,中国政府想“做些什么”的决心越来越大。

  中国政府很可能会制定一批鼓励本土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力量来自政府。当政府想要“做些什么”,它通常会采取行政手段。中国政府最可能采取的方案,是对特定产业和经济活动实行税收激励。在当前这一轮经济周期中,政府财政收入大量增加,它有能力慷慨地实行税收鼓励。

  然而靠大量投钱来刺激知识产权发展,可能并非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因为中国知识产权创新的匮乏主要不是税收激励问题。

  强势政府的挤出效应

  在市场之上有一个非常强势的政府,这是中国私营部门发展缓慢,以及知识产权创新匮乏的主要原因。主导中国经济的是行政权力而非市场规则。现有的市场规则往往会被官员随意更改。在这种环境下,企业的长期规划没有太大意义。

  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赚“快钱”的心理,在企业界尤其如此。这种心理背后,廉价钱的诱惑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当属政府的随意处置权。首先,私营企业担心企业本身会由于规则突然变化,而被取缔或遭遇破产。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做出长期规划,于是只有着眼于抓住短期发展机遇。

  其次,对于私营企业来讲,怎么处理和强势政府的关系,往往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环节。同官员的关系处理好了,就能创造短期优势,就能赚更多钱。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私营企业直接或间接依靠政府权力来获利。

  世界级公司成长于市场竞争中。当商界赢家由政府而不是由市场竞争来挑选,这种赢家很难进入世界级公司行列。中国政府应该接受这个逻辑,那就是大公司只能脱胎于有着固定游戏规则的竞争性市场。

  因此,政府的主要工作是培养一种基于市场规则的竞争性环境。有些政府干预是必需的,但在实施这种干预之前必须进行全盘而深入的考虑。否则投钱再多也只能是乱花一气,造成浪费。

  建设研究型大学

  当前技术创新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日本模式,这种创新基于大公司投入的大规模研发预算。韩国采纳了这种模式。第二种是美国模式,一些基本构想首先在研究型大学形成,然后由公司通过特许制度将它们商业化。这两种模式都可能成功。

  中国地域辽阔,本来应该可以把两种模式都吸纳过来。但是,在包括台湾、香港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国在内的华人经济体里,家族和政府控制的企业居于支配地位,这类企业并不是很适合公司型研发。政府控制的企业通常会把研发费用浪费掉,而家族企业则通常在研发上投入甚少。

  我认为中国需要依靠研究型大学来进行技术创新。不幸的是,中国的大学正试图通过尽快赚钱来抬高自己的名声,而教学和研究则面临衰退。在我看来这也是赚“快钱”的心理在作祟,中国急需改变这种情形。

  首先,中国需加强大学教学和研究。中国的大学一旦出名了,就会试图利用这种名气作为资本来赚钱。这种情况需要改变。应严格界定教授在大学教职之外所能涉足的工作范围,此外应打消大学教授利用其和大学的隶属关系来赚钱的念头,使他们回到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来。中国的大学需要让教授们更重视教学和研究,而不是商业利益。

  其次,中国应该采纳美国式研究基金体制。美国大学研究经费中的很大部分来自政府相关的机构,比如美国宇航局(NASA)、国家卫生研究院(NIH)以及国防部。这些基金带来了因特网以及基因拼接等各种技术。

  我认为,建设大型研究型大学是中国发展技术的关键,而全球范围内有这方面的成功案例可资借鉴。这一点中国有能力做到,但前提是必须让大学彻底消除赚“快钱”的心理.

2008年10月19日

吴晓波 做个正直诚实的记者,很难很难

做个正直诚实的记者,很难很难
――值《凌志军文集》之际说说凌志军

给凌志军的北京家里打电话,凌夫人赵晓东说,“凌志军的声音会很弱,他不是故意的,请你见谅,因为他的声音响不起来。”电话这端,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凌志军成名是十年前的《交锋》。
1998年初的中国,正处在风雨飘摇的重大时刻。在上一年,美国金融家索罗斯发动对泰铢的袭击,东南亚各国连续着火,诱发亚洲金融风暴,中国经济面临严峻考验。年初,朱镕基升任总理,他提出力保人民币不贬值,并用三年时间让国有企业摆脱困境。从此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涉及20万家企业的产权私人化,一时姓“公”姓“私”的争论卷土重来,朱镕基面临空前压力。他在年初的两会上慷慨坦言,“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尽管明眼人都知道,这场产权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仍然需要正本清源。
便是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人民日报》的两位评论员马立诚、凌志军出版了《交锋》。他们将发生在1997年的大争论看成是继1978年、1992年之后的“第三次思想解放”,并断定“三次解放贯穿一条反左主线”。
《交锋》一出,洛阳纸贵,成为当年度最畅销的时政图书,正版及盗版书铺遍市井街巷。它为主政者提供了改革的历史逻辑和理论依据,使得争论很快被压抑下去。在我的记忆中,建国之后,中国记者在重大历史时刻对国家命运的整体思考,以此为影响最大。
这本书让45岁的凌志军走上了时政作家的道路。其后出版的《呼喊》、《变化》、《沉浮》等书,无一不是畅销一时。


凌志军的众多著作均为呕血之作,几乎部部可圈可点。
他本人对《变化》一书最为得意。此书是1990年到2002年的“中国实录”,时间跨度从邓小平南巡前的中国到加入WTO之后的中国,俨然是一个轮回中的大跌荡,他的此次写作已经具备了大历史观的格局。
他说,“单说技巧,我想最为洒脱开放,也能代表我的写作追求的,应当是《变化》……我对塞满主流报刊上的,人云亦云、套话连篇、完全没有独立精神的文章,不能接受,想要另辟新途,所以这些文字的品格与流行的时政文章截然不同。”
在我个人,最喜欢的是《历史不再徘徊》和《沉浮》。
《历史不再徘徊》是一本关于人民公社的专著,出版于1996年。人民公社是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在当今史家中,西方学者以哈佛大学的麦克法夸尔研究最深,国内则以凌志军和罗平汉(他写了《农村人民公社史》)的创作最为细致和深刻。凌志军将人民公社的试验视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大同理想”的一次“总失败的记录”,其笔意凌厉,动人心魄。在书中,他用大量的事实,对大寨经验和陈永贵进行了彻底的抛弃,在当时的时政环境中已是十分勇敢。
凌志军自述为此书耗时七年,“终于完成那个下午,我离开都市的喧嚣,来到城郊一处荒野的山坡,盘腿坐在一棵老松树下,品味着摆脱压抑的喜悦,心里有某种激情沸腾起来。那一天天空特别清澈,阳光渐渐柔和,从背后照过来,经过我面前的草地伸向远方。我能够看到天地之间的那条线,一条金色的地平线,发出迷人的色彩。我感觉到未来之路清晰可见,伸出手去可以触摸。”每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读到这里都会心有戚戚。
他的《沉浮》一书,是1989年到1997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备忘录”,在图书界的名声不如其他作品,但是在我看来,它的史料价值以及对凌志军的思想研究却是十分的珍贵。甚至,这是职业记者的一部教科书。
《沉浮》在体例上采用的是十分怪异的笔记体。凌志军从1989年1月起,每个月都对当月的时政事件进行记录和评论,其字数从2000字到5000字不等,这些文字在写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要出版,只是作为私下的手记。他说,“在旁人看来,一个记者,没完没了地写些不为发表的东西,是一件奇怪的事。其实,也不怪。中国人心里所说和嘴上所说的,有着很大的距离;私下所说和公开所说,又有着很大的距离;公开所说和报纸上可以发表的文字,还有很大的距离。记者提笔为文,总须把这三个距离加在一起,结果就免不了被人指为不能如实做人作文。这是我们国家不少记者憋在心里的一个苦衷。”于是,凌志军用每月写作“私人备忘”的方式,来捍卫职业记者的操守和尊严。
我在写作《激荡三十年》时,曾经把《沉浮》翻烂,这是我引用最多的图书之一。我常常惊讶于凌志军在急就章式的写作中,所展现出来的、通透的历史观和时政判断力。他在1989年初就表现出了强烈的不祥之感,在1992年1月的《元旦献词》中嗅出了微妙的政治变动,在1997年9月的“十五大”召开期间,就对第三次思想解放有了明确的判断,这些文字在日后读来有强大的力量,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有历史坐标感和独立价值观的作者。


在完成了数部畅销一时的时政著作后,凌志军转入商业写作领域,相继出版了《追随智慧》、《成长》、《联想风云》和《中国的新革命》,其中后面两部不出意外地成了当今财经写作的标杆。
《联想风云》是一部得到联想公司授权的正史类作品,凌志军因此得阅众多联想档案,而付出的代价则是,他必须与被采访者达成某种妥协式的默契。这种“两难”是所有公司史创作的一个无法绕开的“陷阱”。凌志军穿越其间,提供了可贵的经验,他实现了忠实记录历史的目的,同时也没有让被采访者陷入尴尬。柳传志在写给他的信中说,“从当初邀请你来公司看一看,到现在这部作品的出台,你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认真的工作精神,给我以及其他联想的同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同当初承诺的,你在书中对一些人和事所做出的结论,我们不会也不应该给予更多评价。”我常常将这段文字发给有志于企业史创作的作者们,并视之为写作者与企业家在创作立场上的一个“标准答案”。
在我看来,《联想风云》是迄今国内写作最成熟的公司史,堪称经典,其考据之详尽,论述之细微,格局之庞大,没有别的作品比得上。很多公司史的书籍过了两三年就不能再读,而《联想风云》却是所有研究联想者无法绕过去的作品。
《中国的新革命》是凌志军以中关村为关注点,描述中国经济社会变革的一部作品。为此,他花费了三年的时间,采访了三百多个人物,曾五易其稿,在最终出版的时候,将最初的120万字,压缩到成书的45万字。在初读此书的时候,我曾经很激动地在博客中这样写道:“在中国做记者或财经写作者,要找研究型的榜样,首选是凌志军。这是一个肯下死力的人——我从来对这样的人充满敬意,资料工作做的很细,而且边记边思,有自成体系的思维逻辑。他的《沉浮》和《变化》是两本很奇特的书,对上世纪90年代的细微观察和评论,我没有看到比他更好的人了……他新出的《中国的新革命》写的是中关村,关于这个主题之前有数人写过,凌志军此次出手,显然遥遥凌驾众人之上。他研究了众多的材料,访问了大量的当事人,对中关村的26年历史做了目击式的纪录。这真是一部让人致敬的作品。”
也是在这部书出版的时候,传出凌志军身体不佳的消息,就在书稿杀青后不久的两个月前,他检查出患上了脑瘤。


凌志军的文字可谓“信史”。我在新华社曾经服务多年,深知在《人民日报》以及新华社这些机构工作,或受种种官方思维羁绊,但是在职业训练上却是十分严格,在写作上,讲究字字都有出处,基本丧失了“虚构的功能”。当代很多重要的时政作家、思想家,如李慎之、吴象、李普、胡绩伟、萧乾、杨继绳等多出自这两个机构。他们被称为“两头清”――年轻时清醒地参加革命,离休后清醒地支持变革
与上述诸公相比,凌志军已属晚辈,不过,因为阅历的不同,他在品格上具有更强的独立性。
凌志军出生在一个家境不错的家庭,父亲十八岁投奔共产党,解放后常年在报社工作,他回忆说,父亲性格开朗,每天总是笑声朗朗,但是后来笑声却渐渐少了,终日沉默寡言,总把双眉紧锁,身体越发消瘦,人家都说“人到中年瘦是福”,但我知道他的变化与“福”无关。凌志军本人自幼“崇尚技术,轻视文史”,文革开始后,被迫中断学业,少年离家,先在农村做一电工,后来参军,白天练习射击刺杀投掷手榴弹,腰酸背痛胳膊红肿,晚上却又不敢早睡,蒙在被子里打开手电筒学习数理化和英文。
1978年夏天,凌志军被调回北京,到新华社当记者,那天清晨他冲进家里,告诉父亲“子承父业”的消息,以为他会高兴,不料他了无笑容,仍然沉默。7年后,父亲罹患癌症,弥留之际用枯槁如柴的右手拉住他的衣角,说,“做正直诚实的记者,很难……很难。你能……能吗?”
透过这些细节,我们能够更深切地触摸到凌志军的精神世界,了解到为什么会有今天这个凌志军,他已不为任何利益集团的诱惑所动,言已所能言,写己所愿写。
凌志军式作家的出现,为中国当代史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近当代中国史的研究迄今还是一个带有很强空白特征的学术领域。即便是费正清耗费二十年编著而成的《剑桥中国史》仍是由多人创作、以主题为板块的整合之作。美国学者史景迁的中国研究非常出名,他的《追寻现代中国》、《天安门》等书各有千秋,法国学者玛丽•白吉尔对近当代上海及民国政治的研究也让人叹服,不过,他们还没有发愿去完成一部严谨的通史类作品。其他如徐中约、黄仁宇等华裔学者的著作,论及当代中国,仍有语焉不详、隔靴搔痒的地方。
在国内,如当年梁启超、胡适及钱穆那种视野开阔、笔力雄健、善言敢断的史家已久不得见。凌志军的写作继承了独立、自由的精神,并且在多年的积累中,形成了众多知识模块,他在时政史、商业史和思想史上的努力已灿然结果,若身体康健,假以时日,其前途远大让人憧憬。
我最近一次给凌志军打电话,是想请他写一本书。2009年是建国60年的“大庆之年”,图书界实在需要一部具有时空纵深感和强大文本力量的作品,我举目国内,总觉得凌志军是最适合的人选。凌志军说,早在六年前,他就已经在构思类似一本书了,可惜现在因身体的原因,已难按时完成。赵晓东告诉我,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凌志军的脑瘤奇迹般地消失了,不过他身体还是很虚弱,需要长时间的休养。
这是我近段时间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之一。

2008年10月14日

郑永年 赋权农民要以农民为主体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9月30日在安徽考察时强调,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容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一讲话精神也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各方面围绕着《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进行的讨论的核心。

  这一文件具有历史重要性,因为它指明了下一步中国农村改革的大方向。胡锦涛的话一出,海外很多媒体就把土地流转解读成为土地私有化的开端,或者变相的土地私有化。

  中国有关方面马上出来回应说明土地流转不是土地私有化。但正如同其他政策领域,在中国,一项政策从形成到执行,中间不可避免会有很多变数,甚至会有质的变化。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取决于这项政策的制定者的本意,而是实施过程中的多种因素。

  一项原意不在私有化的政策,一旦到了实际执行过程也有可能变成私有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中央政府实行“抓大放小”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当时也反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则变成了恶性私有化。

  不管怎样,对这样一项具有长远而深刻影响的政策,如果没有一整套配套措施,政策很容易变质,一项原意是赋权农民的政策会不知不觉地演变成为一项道道地地的赋权资本的政策,意在让农民受惠,实则对农民的大举剥夺。


  人们对这种演变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政策还没有正式开始,一些媒体就已经开始高调谈论“土地和资本的结合”、“土地的资本化”、“农村资本时代的来临”等等。别的不说,这至少从一个侧面表明资本对农村土地的虎视眈眈的一种状态。

寻求农村发展新动力

  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有其必然性。土地流转制度的意义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要保证农民的权益,二是寻求农村发展的新动力,三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先说第一方面。这些年来,由土地所牵涉到的问题越来越严峻。地方政府、资本和地方居民之间围绕着土地问题的矛盾非常突出。往往是地方政治权力和资本权力一体化,剥夺农民的土地权,造成了官员和资本在土地问题上的严重腐败。

  在很多地方,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不断发生。尽管有中央政府的各种努力,但还是不能保障农民在土地方面的权利和权益。从这个意义上,很多研究农村问题的学者多年来一直在提倡土地的私有化。因为理想地说,土地的私有化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的主要机制。

  土地流转制度对农村发展的新动力更具意义。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早期农村以土地承包为核心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农民收入大为增加,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异。但后来农村的发展逐渐失去了新动力。

  上世纪90年代的发展重心在工业。直到本世纪初,中央才再次大力关切农村问题,把“三农问题”提高到议事日程。这些年来有大手笔的农村改革举措,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免掉农业税等方方面面的改革。但农村的发展还是没有很大的新动力。

  到去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经扩大到3.33比1,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大差异。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希望这一制度能够为农村的下一步发展提供巨大的动力。

农民和资本之间的公平交易

  从更宏观角度来看,土地流转制度也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那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从各国发展的经验来看,农村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是要依靠工业化和城市化,就是说只有当工业化和城市化有能力吸收大部分农业人口的时候,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就有了希望。实行土地流转显然是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的。

  但是土地流转制度的合理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判断之上的,即农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无论从价值还是经验角度,这个判断是否合理,是可以加以争论的。

  土地是农村所有问题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农村稳定而且也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土地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政治问题。土地流转制度实施得好,可以推进农村的发展;实施得不好,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中国不同地区对这一制度的需求并不一样。在沿海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较高的地区,土地流转的需求非常突出。实际上在这些地区,土地流转已经在进行。在那里,工业和城市化能够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即使没有新的政策,只要具有实际合理性,事实上的土地流转还是会继续下去。对这些地方,土地流转制度只起到把事实上的合理性转化成为法理上的合理性罢了。

  对工业化和城市化较低和贫穷的地区,土地流转必须直面一个人们似乎不愿面对的问题,那就是农民的理性。在贫穷的情势下,很多农民会在土地问题上作出非理性的行为。

  现实地说,在农民和资本之间并没有一场公平和理性的交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官员必然是另一个重要角色。并且也可以预期,地方政府和官员肯定站在资本一方。在一些地方,甚至地方政府本身就是资本拥有者。一旦资本和地方政府要求流转农民的土地,什么样的困难和来自农民本身的阻力都是能够加以轻易克服的。

  因此,要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仅需要土地流转政策上的配套,而且更是政治上的配套。如果土地流转制度要赋权农民,那么就是要让农民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他们就必须享有农村土地、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主权。

  资本并非农村的对立面,农村的发展需要资本。问题是谁是主体?赋权农民就是要以农民为主体,引入资本。一旦资本成为农村的主体,问题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这里就涉及到政治问题。中国的农民到现在还是个体。农民要成为主体就要组织起来。那么在这方面,中国政治上的条件成熟了吗?可能没有。日本和韩国等农村发展的成功,不仅仅是这些国家的农村政策问题,更是政治条件问题。有组织的农民对资本力量构成一种平衡。但在中国,达到这种平衡的希望并不大。


制度创新不能流于变质

  对规模经营的期望也不能太大。中国的经济学家往往是纸上谈兵,很多理念不见得会成为现实。在传统中国,一次又一次的土地集中最终导致的是大量的农民流离失所,走上造反的道路。

  土地集中只是近现代农业的其中一个因素。不是所有的土地集中都能导致规模农业,也不是只要土地私有化就会导致近现代农业。规模农业需要许许多多制度和政策因素的配套。只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才把土地产权的重要性提高到不可想象的地步。

  更为现实的问题是,中国的城市已经做好了准备来接受大规模土地流转所产生的大规模的流离农民了吗?农民并非注定要绑在那一块并不能使他们足以温饱的土地上的。问题是没有了那块土地,他们又能够去哪里?土地流转出去之后,那么多农民去哪里?他们要去城市,但城市并不想接纳它们。

  很多年来,中国有一亿几千万的农民工为中国的整体经济,为城市建设做出了无限多的贡献,他们都尚未被接纳,还是到处在流浪。实际上,如果被接纳,今天的中国也就不会有“农民工”这个概念了。

  农民工这个概念完全是人为政治构造,是城市拒绝接纳农民的政治象征。那么,流转了土地之后,农民干什么呢?无产者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农村的改革的确必须深化。这里需要很多方面的制度创新,土地仅仅是其中一个因素。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企业改革设计得非常好,但结果变了样,导致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城市新贫民的产生。同样,土地流转也是一个很好的设计,但如何能够保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会从赋权农民转变成赋权资本呢?如果没有这个保证,其产生的结果可能是谁也承担不了的。

2008年10月11日

秦晖 十字路口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

  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在10月9日--12日召开。毫无疑问,土地制度改革将是一个热点议题,未来土地产权是该私有化还是集体化?又要怎样的私有化或集体化?土地真的能够作为农民的最后保障吗?诸如此类问题,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里有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的长文,试图对此作出回答。
  
  关于过去否定“土地私有”的理由
  
  有朋友说:他并不反对土地私有化,但是他认为应该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土地首先集体所有,然后再到私人所有。他认为我是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因此征求我的看法。
  我对他说:其实我以往在土地问题上发表的一些看法主要是驳论,而不是立论。我觉得现在的土地问题和其他很多问题一样,仅仅说什么私有、公有是意义不大的。因为你讲公有,就有一个所谓“公”是什么的问题,同样要说私有,也有怎么私有的问题。
  以前的主流意见否定土地私有制,我觉得其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说什么土地私有会导致土地兼并、导致社会危机,甚至说会导致农民战争。这应该说是个极大的认识误区。这个误区和我们长期以来的“历史”宣传有关。过去反复地讲,中国历史上周期性的社会危机就是因为土地私有引起土地兼并,引起地主和农民的冲突,然后导致农民战争,王朝灭亡。按照某些人的说法,农民战争以后土地就比较平均,然后出现盛世,然后又由于自由买卖,土地又集中起来,然后又来一次循环……这个说法似乎远不止在历史学中流行,现在几乎各方面的人都沿袭这个说法。
  但这其实是个极大的误解。我已经写过不少研究著述,指出我国传统时代土地并不像传说的那么集中;租佃制也不像所说的那么发达;因租佃制导致的收入不均程度更有限,远非当时社会不公、社会危机的主因;当时如果说有“土地兼并”,其动力主要也不是什么“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而是政治性特权;所谓土地在一个王朝中由初期到末期越来越集中、在两千年“封建社会”中由前期到后期也越来越集中的两个“趋势”并不存在;历史上的“民变”与“佃变”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现象,“民变”并非“佃变”的升级与扩大,导致王朝倾覆的大规模“民变”起因除了天灾就是“官逼民反”,与租佃制并无多少联系,其诉求也与佃农基本无关;把20世纪上半叶的那场革命解释为土改者与反土改者的斗争难以成立;甚至广而古今中外,在没有专制“圈地”的情况下初始平均的小农社会仅由于“土地私有自由买卖”的经济过程变成“两极分化”尖锐对立的危机社会,这种例子还从未有过。
  还有人说土地不能归农民私有,是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说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讲不能让它私有,我觉得这也是极荒唐的,道理我已经多次讲过。
  但是你要说,我就是主张土地私有,这个也很难说。讨论这个问题时张晓山讲过一句话,我觉得是对的。他说,有人之所以主张把地权交给农民,是为了遏制“圈地运动”,因为土地不是农民的,有权势者不用向农民买,通过“征”的方式想抢走就抢走了。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在目前这种体制下,我们就把土地宣布为农民的私产又能怎么样?他说我们现在没有承认土地私有权,但是我们承认城市住房的私有权,人们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政府要“征”那不还是照样征吗?也没有说因为它是私有的就只能自由购买了。
  而且从法律来讲,的确也没有哪个国家在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对土地完全采取自由交易的做法。即使在西方民主国家,如果由于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国家会跟你协商,但最终协商不成功的话也不会允许你任意漫天要价的。也就是说,从逻辑上讲,国家都有一个我们称为“征地权”,或者更法律化一点,“最终定价权”。如果你漫天要价,基于公共利益,国家可以有最终定价权,讲得简单一点就是可以“征”。既然发达国家也有这样的规则,而我们国家事实上对已经私有的住房也是要征就征的。那么,土地私有权是不是能够真正起到为农民保住土地的作用,恐怕也值得讨论。因此地权问题并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目前来讲,我觉得如果离开政治、法律体制的改革,任何“所有制”方案都很难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问题
  
  这里我要讲,重庆的钉子户事件之后,包括江平先生在内不少人都指出,为公共利益征地,其实在宪政国家、私有制国家都有其例,而且举出新伦敦案例等。我觉得这没错,但是有一点,在认定公共利益方面,这些国家和我们有很大的不一样。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可以为公共利益而征地,而在于公共利益到底怎么认定。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条件下,限制产权自由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这是我们跟这些国家最大的不同。
  在许多西方国家,虽然承认土地私有制,但是公共利益对土地产权的干预和限制,一般来讲都比其他形式的财产要大。这在经济上其实是基于土地财产的一个独特属性,就是它有区位的垄断性。也就是说,其他财产可以有替代,因而就有竞争,比如说我要买房子,你不卖我可以买别人的。但区位往往就没有这个可能,有些地方是独一无二的。我记得好像是弗里德曼还是谁曾经讲过一句话,他说私有产权通常情况下都不应受到限制。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比如说一个沙漠之国,如果它有唯一的一眼泉水,假如泉水所在的这块地是私有的,那么,这个私有显然就不能是自由的。因为泉水是唯一的,他就可以漫天要价。那的确是比较麻烦。
  这个问题在农业时代不突出,因为对于农地来讲,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生产粮食,生产粮食的土地,可替代性就大得多,很多地方都可以种粮食。而且就生产粮食这个功能来讲,差别很大的土地也能互相替代:你以为你这土地特别肥沃就奇货可居?你这一亩能产两千,我就到别处买四亩亩产五百的,不就替代了?但是,土地进入非农利用的时候,尤其是进入到工程用地的时候,土地主要的价值因素就不是肥沃、生产率等,而是其独特的区位,而这些区位往往又不可替代。这个情况下占有土地的人如果任意要价,那的确会导致重大公共利益受损。
  有人说,既然这样,我们就要在公共利益方面有具体的限定,比如在产权法中应该列举什么叫做公共利益,比如说盖政府大楼叫公共利益,如果盖商品房就不叫公共利益……但是老实说,我觉得这种列举没有多少意义。因为什么叫“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可以“客观”列举的范畴。“公共利益”老实说很大程度是“公共”主观认定的。比如前面提到的新伦敦案例就是这样,就是一个营利性企业要用这块地,但是新伦敦的市民都认为应该让这个企业进来,因为,新伦敦原来是美国的一个潜艇基地,它原来的产业链条主要是为这个基地服务的,但冷战结束后基地取消了,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当地很多人无法就业。因此,当地人普遍认为应该招商引资来改善就业,那么这个招商引资就不仅仅是一个商业性行为了,政府要用这块地来安置这个企业,显然也不仅仅是对企业有利的事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营利性的企业用地,你都不能说仅仅是商业行为,无需公共干预。相反,如果是盖一座政府大楼,是不是就一定是公共利益呢?也很难说。现在政府盖豪华大楼,老百姓对这种行为的利益认同往往还不如对盖商品房的认同。你怎么能断言这一定就是公共利益呢?所以我觉得界定“公共利益”的唯一办法其实就是民主。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机制,你就无法界定清楚公共利益。你要“客观”地划定什么叫公共利益,通过划定一二三四来列举,我觉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当然,即便因公共利益也不能随便拿个人做牺牲,因此在民主法治国家解决这些问题,一般是四步:
  第一步,确定这用地是不是公共利益。比如我们要征地盖一所公立医院,就要举行广泛的听证,在议会中讨论,这个过程往往持续很长时间,从这个角度讲,民主的确是不太有效率。我对此深有感触,我在哈佛的时候,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装配线广场”(AssemblySquare),原来是通用公司在当地设的一个大型汽车总装线,后来美国制造业衰退,这个地方早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停产了,停产后这块地就空着。就为了这块地怎么利用,一直讨论了十几年,到我走的时候都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来。有人认为应该盖廉租房,有人认为应该建商业中心,还有人认为它就在米斯提克河边,基于生态的考虑,就应该让它空在那里……没有讨论出结果。要说是太没效率了。但是有一点,一旦这个讨论有了结果,那就大家确定这是公共利益了。哪怕就是引进一个营利性企业,也是公共利益。否则哪怕是政府办公楼也不是。
  第二步,就是自由交易尝试。即使是公共利益,也没有理由说就是要侵犯个人的所有权、强制个人做出“牺牲”。先要跟你做交易,看能否达成购地意愿。如果这个价格双方都认为合理,那当然就解决了问题。如果谈不拢怎么办?比如出现个钉子户,他漫天要价,而且这个价格显然不合理,怎么办?
  第三步,请个中介的评估机构给出一个价格,既不是政府,也不是钉子户本身,是中立的第三方,他出来评估这块土地到底值多少钱,不能漫天要价。第三步做出后,这个价格双方都接受,就成交。如果双方仍不能接受,当然假定是钉子户不能接受,钉子户认为他的房子还值更多的钱,那怎么办?
  第四步,还要讨论所谓的替代方案选择,就是考虑不用他这块地怎样,可不可以换个地方?替代方案选择又要经过讨论。如果结果是替代方案不可行,或者代价太大有损公益,原来方案还是要执行。到了这一步,公权力就可以行使最终定价权了。这是最后一步。这种情况下钉子户还要漫天要价,别说政府,公众和舆论也不会同情他。通常也就不会有什么钉子户了。但前面这些个程序在我们的体制下几乎都是缺位的,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仅仅在产权法上“客观”界定,能起什么作用呢?中国能制订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征地的法律吗?世界上没有这种法律,中国就算承认私有制,也不可能把私有制搞到这种地步。但只要允许征地权,就有一个权力怎么行使、公益由谁认定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产权”问题了。
  
  “集体化”与“被集体化”的区别更重要
  
  所以土地问题并不能简单的一个“私有”就能了结。但是要说“集体所有”那就更麻烦。我始终认为,所谓“集体”和“私有”的对立很可能是个假问题。如果要说真的有对立,我觉得“集体化”和“被集体化”倒是非常严重的对立,而且是根本性的对立。“集体化”和“被集体化”的区别远远大于所谓集体和私有的区别。什么叫“集体”?我自己干叫“单干”,大家一起干叫“集体”,其实,绝大部分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根本构不成对立。只要大家愿意集体一起干,在哪一个“私有制国家”会阻碍这种做法呢?就是在美国,大家真想要集体干活也没有人说不行的。我讲过,当年美国是个全球社会主义者都很喜欢的地方,多少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是跑到美国去做实验的,如欧文、卡贝等。从来没人禁止他们。如果最后搞不下去了,那是他们自己后来不能合作,自己散伙了,没有别人不让你搞的问题。
  但是,如果这个集体不是你想搞,而是别人把你关进去,那和“集体主义”是最没关系的。我举个极端的例子,奥斯维辛算不算“集体”?奥斯维辛的苦力显然不是“单干户”,他们在一起干活,但你能说它是个“集体企业”吗?如果这一大堆囚犯算“集体”的话,那么把他们关在一起需要不需要什么“集体主义”呢?当然不需要。老实说,把他们关进奥斯维辛是不需要有集体主义的,反而是这些人要逃出来需要集体主义,这些人如果各顾各,根本就逃不出来。
  
  “小岗悖论”其实不悖
  
  前段时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有个学者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叫做“小岗悖论”。他说,小岗18个农民集体按血手印冒风险搞包产到户,这个事情在逻辑上很荒谬:假如小岗的农民真能那么团结齐心签订“生死文书”,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在一起干活呢?他们在一起干活都要互相算计,偷懒、出工不出力,那又怎么能在这个事关坐牢的事情上那么齐心?他说“用集体主义精神去脱离一个集体”是个悖论。我说这怎么是个悖论呢?这根本就不是悖论。关键在于:人民公社是农民“集体主义”的产物吗?我当时举的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但逻辑上无疑是成立的:把犹太人赶进奥斯维辛完全不需要他们有什么“集体主义”,相反,他们越各顾各越容易被赶进去。但是这些人如果要“逃离索比堡”(我们都看过那个电视剧),那倒是需要集体主义的。各顾各你能逃得出去?
  在人民公社时代,我觉得农民的“集体主义”就表现在“瞒产私分”。人民公社时代有的生产队有对付的办法,就是自己另搞一本账目,产量本来比较高我们报得很低,剩下来的部分就大家分掉,这样上面就不能拿走。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很多地方都行不通,就是因为村民心不够齐。只要有一个人告密,这种事情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年困难时期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那时饿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但有些地方人饿死了,而牛却活了下来,因为我们国家有个“私杀耕牛罪”,没有政府同意你是不能杀牛的。大饥荒时一些生产队干部不忍心大家饿死,杀了牛救饥,结果被判了刑。这些人最冤枉,因为他们名义上是为“私杀耕牛”而坐牢,而不是为包产到户而坐牢。所以后来包产到户平反时,这些人也没有得到平反。我认识的原广西环江县委书记王定,他当年就是因为对大跃进有意见成了“极右”,罢官后又被抓去劳改,在广西的石榴河农场,他结识了40多个私杀耕牛犯,都是生产队长,因为杀牛救饥被抓去坐牢的。后来王定平反了,而且很风光,因为后来证明包产到户是正确的,他还跟别人争谁是包产到户的发明人。但那些“私杀耕牛犯”都没有平反,他为之唏嘘不已。然而,这种生产队长当时很少,就因为要冒坐牢的风险,大家不齐心谁敢干?你担风险别人搭便车还是小事,如果有人图赏告密,你就完了。
  三年困难时期,很多地方仓库里明明有粮,但农民就在仓库周围大量饿死。这是什么原因?现在的解释是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宁可自己饿死也不去动公家的粮食。哪有这回事啊!三年困难时期吃什么的都有,道德约束力其实已经荡然无存。那个时候造成大家在仓库外面被饿死的原因,就是大家不能齐心,各顾各,没人敢打开仓库,尽管如果有人开了仓大家都会“搭便车”,但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
  所以我觉得,“被集体化”能够搞成的最基本原因就是农民缺少集体主义。农民真有集体主义,“被集体化”就很难搞。我曾在历史上注意过这样一个现象,苏联搞全盘集体化时,农民的反抗很厉害,比中国厉害得多,后来有人写了本书叫《斯大林的农民战争》,说苏联当时为了平息农民的反抗,最多时出动过三万多正规军,连飞机大炮都用上,死了很多人,最后集体化搞得非常惨烈,农民几乎把大牲畜都杀光了,集体化后苏联的农业也大伤元气,直到1953年斯大林死的时候都没有翻过身来。但是,集体化还是解决了一个问题,就是不管怎样可以从农民那里把尽量多的粮食弄来,维持工业化的原始积累。
  因此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搞集体化的时候,派到中国的一些苏联专家是反对的。这里要插一句,1929年苏联在全盘集体化的讨论中,当时斯大林曾有一个讲话,他针对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中的一个断言,《法德农民问题》讲农民既是劳动者也是私有者,因此农民问题很难解决,他是劳动者,你不能剥夺他;但他是私有者,又不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怎么办?那只能耐心等待。恩格斯的说法,可能要等几代人,要不断耐心说服。斯大林就说,我们用不着这样。为什么?他说恩格斯太保守,因为他看到的是西欧的农民,西欧的农民的确是小私有者,但是我们俄国的农民是有集体主义传统的。的确,俄国历史上就有村社传统。俄国历史上土地就是公有的,一直实行村社制。不但有村社制,还有所谓的劳动组合传统,比如说修水利、修仓库,都是集体。劳动组合的俄语是Artely,这是个古俄语单词,后来苏联搞集体农庄时制定了一个章程,就叫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可见俄国农民是有集体主义传统的,因此斯大林说俄国农民和西欧农民不一样,西欧农民是私有者,俄国农民自古以来就有集体主义传统,所以我们不需要像恩格斯讲的那样谨慎,我们可以搞得快一点。可是斯大林搞全盘集体化仍然遭到了农民非常强烈的抵抗。
  那些苏联专家经历过这些事,到了中国就规劝说,你看我们俄国的农民本来有集体主义传统,搞集体化尚且这么困难;中国农民本来就是一小二私的,从来没有农村公社这种玩意,现在从一小二私要跳到一大二公,不是很冒险吗?我们当初搞很难,你们这么搞就更难。但后来毛泽东没听,还是搞了。这个集体化当然毛病很多,但是有一点,我觉得毛泽东还是很了解中国国情,他搞集体化要比苏联顺利得多。尽管农民也有不满,但是并没有出现苏联那种农民大规模抵抗的现象。当时1955年、1956年也有过所谓的农潮,但规模都很小,应该说很顺利。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一小二私的中国农民变成一大二公很容易,有集体主义传统的俄国农民搞集体化反而更难呢?我觉得道理很简单,如果小岗村的农民1958年就齐心协力立下那个“生死文书”,“被集体化”会那么容易吗?
  其实分析一下1955年、1956年的中国农潮,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1955年农潮,最大规模的农潮(当然也都不能跟俄国的规模相比),几乎都是发生在历史上“族庙公产”所占比重很大的地方。中国在土改以前,东南沿海一带族田很多,珠江三角洲就是个典型,福建、浙江都是这样,苏南也是这样。宗族很发达,有很多公共资产,这些地方农民有比较强的小共同体认同,当年较大的农潮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些地方。广东的灵山事件、永宁事件、曹埠事件,浙江的仙居事件,江苏的泰县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些地方。中国古代就有个传统特点,这种东西东南沿海很多,但是内地很少,长江中游族庙公产就少了,到了黄河流域基本就是纯“私有”,就连祠堂都很少。宗族、族谱、族庙公产都很少,几乎是百分之百的“私田”。但是那些地方搞“被集体化”反而最容易,也没发生什么农潮。所以我觉得,“被集体化”和农民的一盘散沙是最契合的,农民越是一盘散沙,越容易“被集体化”。农民真要有点集体精神,被集体化反而很难。
  所以要说“集体所有制”,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第一,中国现在能有真正的“集体”吗?中国农民有没有集体主义精神?我相信是有的。但是第二,假如有,如今的体制能允许吗?我觉得,如今的体制宁可允许私有制,也不能允许这种集体。因此我觉得讲什么先集体化后私有化,是很成问题的。我们的朋友有句话,“慎谈土地私有制”,我赞成。但我觉得他也要讲“慎谈集体”,甚至更要慎谈。因为我们现在讲的集体,往往就是“被集体化”。集体与个体的差别其实不大,打个比方,就像在股市上“吃进”(入股)和“抛出”(退出)的差别。但“集体化”和“被集体化”的差别,就大多了!
  
  土地配置的“效率”与公平
  
  当下在中国主张实行土地私有制的理由,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乐观的理由,说私有制可以使土地的配置更有效率,土地的自由交易可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作用;还有一种比较悲观的理由,我称之为消极的理由,说土地私有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遏制官员圈地。既然是我的东西,你就要跟我做交易,不能抢。我认为当前中国土地私有制如果有意义的话,主要在我讲的后一个理由上有意义。前一个理由,现代经济学上很难证明这一点,土地自由交易是不是比征地在所谓的土地有效利用上一定是更好?我觉得这倒很难说。
  现在明摆着,如果土地要规模经营的话,用“圈地”来集中土地实行规模经营比向一家家农户购买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要简单得多,容易得多。在世界范围内,“土地兼并”规模比较大的话,一般都不是通过自由交易实现的,都是多少要靠“超经济强制”的办法。有些人说中国能够如此快速地大修高速公路,就是因为“征地的优越性”,这话我觉得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我这个说法出来后,美国的文贯中教授写了文章商榷。他同意我的一些看法,但不同意我这个观点。他说,其实土地私有、自由交易还是最有利于效率,但是我们对效率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不是说一定量土地能产生最多的收益就是效率,而是土地能够满足老百姓的愿望,土地和劳动能够结合在一起,这就是效率。如果土地私有化后搞规模经营更困难了,按照文教授的说法,这恰恰是效率提高的表现,因为这就可以减少无地农民。
  我对这个说法也不是完全不同意,因为我恰恰是这么主张的:如果土地私有制实行,很可能是妨碍了土地兼并,而不是促进了土地兼并。但是在经济学上,一个要素的“效率”往往不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的,一个要素的效率就是指这个要素本身带来的收益最大化。比如我们讲资金的使用效率,肯定是指单位资金投入的回报率,肯定不是指这个资金投入能安排多少人就业。我们通常讲土地的使用效率,肯定也是这样,不是指同样的土地能安排多少人就业,而是指用同样的土地能不能实现最低的投入最高的产出。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由交易是不是最有效率,的确是有待讨论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把地权交给农民,至少会使有权势者任意抢农民土地的现象受到更多的障碍。他不能想抢就抢了。我觉得当今中国农村最严重的就是这个问题。自从税费制度改革以后,农村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
  因此,在新时代,我认为土地私有制是目前可以选择的各种方案中相对比较好的一种方案,我认为它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第一,我不认为土地私有、自由交易就可以像某些人讲的那样,消灭小农现象,使得土地转入规模经营。恰恰相反,我认为土地私有,如果使农民有拒绝卖地的权利的话,很可能这个规模经营不会更快。但是这个事情不见得是坏事,因为在非农就业的渠道还没有打开之前,单纯从土地效率着眼,把农民赶走,带来的问题会更多。所以文教授讲的这个问题我觉得不是效率问题,只能说是公平问题,在目前中国的特定条件下,土地私有制在促进公平上有它的意义。当然能促进公平,不见得就同样促进效率。
  
  慎谈“集体”
  
  但是在公平问题上我们也不能把宝都押在它上面。因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即使是土地私有制,权势者想征还是能征的。实际上,从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的角度,不可能指望有一种法律是完全制止征地的,就是西方国家也没有。我觉得土地私有制会使圈地比现在更困难,但是能否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也很难说。但是我觉得总比以“被集体化”的方式剥夺农民的地权是一个进步。在这一点上应该这样考虑这个问题。
  李昌平讲的集体化我完全赞同,前提是要有真正的集体。要实现这一点,我觉得比土地私有制还要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李昌平这个主张,还不如把土地先交给农民,再由农民决定是不是集体化,是不是把土地再重新归大堆。如果按他的说法,先集体,那这是个什么样的集体呢?假如先个人,再由农民自由组成集体,那是真正的集体。先搞一个官方的集体,那这个集体本身就是最反集体的。
  而且事实证明,中国农民的一盘散沙就是由这种“被集体化”造成的。中国农民在历史上还是有相当浓厚的集体主义传统的,尽管这种集体很可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契约背景下的集体主义传统,很可能是带有家族特征的。但是总而言之,要比现在的一盘散沙状态好。传统农村很多公共事务还是有人管的,现在农村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很多公共事务都没人管,集体化、人民公社取消以后,很多地方完全没有任何人管公共事务。我原来插队的地方有些村子,我在1996年回去的时候看到一个现象,村子外面搭了一些小草棚子,里面摆着农民准备的寿材。我觉得很奇怪,过去农民都是把寿材摆在自家屋后的。后来进了村发现,这些年村里农民盖房子完全没有任何规则,把当初的公共空间都盖满了,晒场也没有了,操场也没了,连村中的路也堵了大半,一旦死了人寿材都抬不出来,他只好把寿材先存放在村子外。到了这种地步,传统农村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嘛。这的确是个问题,现在农村一盘散沙已经到了非常惊人的地步,但这种现象,我觉得恰恰就是长期“被集体化”造成的,因为这种体制的前提就是,除了官方组织资源外,没有任何其他组织资源。搞了几十年,老百姓几乎任何民间的组织资源都没有了。一旦政府不管了,就完全是一盘散沙。在这种情况下要讲先集体化,而且他这个集体化又不是“被集体化”,我觉得那很难。
  总之,现在一些人对土地归农民私有的最主要的两种批评,我觉得都是不能成立的。一位朋友跑到拉美、印度转了一圈,说那里的土地问题都很尖锐,这都是因为土地私有制造成的,我们千万不能让农民有地权。但我觉得恰恰这两个例子最足以说明土地兼并是怎么回事。
  
  外国经验的启示
  
  以往人们对印度土地集中的一个解释是说,印度是一个古代东方国家,在英国人到那里之前,是实行所谓的“农村公社”。如果大家看过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大概就会有印象。很多英国人都说,印度在前殖民时代是实行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土地是国家的。英国人到了那里之后,他们废除了莫卧尔王朝,他们认为他们继承了莫卧尔王朝的权利,就是说这里的土地成了英国人的了。然后英国人把他们的土地给了“基层干部”,在印度讲叫“包税人”,为政府征税的。我们史书上按印地语翻译成“柴明达尔”,英属印度主要的土地制度就是“柴明达尔制度”,所谓“柴明达尔”,就是英国人在当地找了一些人给政府征税,英国人把土地交给他们,因为土地本来就控制在国家手里头。原来控制在莫卧尔王朝手里,现在英国政府取代了莫卧尔王朝,他就继承了这个权利。印度的地主,形成的途径主要是两条,一个就是“柴明达尔制度”,一个就是所谓“莱脱瓦尔制度”,所谓“莱脱瓦尔制度”,就是政府不把土地交给具体包税人,而是政府自己作为地主,以国有土地的名义,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向国家收地,然后政府的一些地方官吏就逐渐从政府官员变成土地所有者。但不管是“莱脱瓦尔制度”还是“柴明达尔制度”,显然都不是小农私有、自由买卖形成的。
  但这是传统的说法,印度独立以后,很多学者做了一些考证,他们提出了新的说法,他们说“古代东方”本来就是英国殖民史学制造的一个假象,按照现在一些印度史学家的说法,殖民时代以前,印度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农村公社,也没有什么土地国有,当时印度是存在小农私有制度的,恰恰是英国人为了从印度人那里抢土地方便,制造了这样一个神话:印度原来是实行土地国有制的,这个国就是莫卧尔王朝,现在我们取代了莫卧尔王朝,土地就是我们的,我们想给谁就给谁。这个说法恰恰足以说明造成目前印度这种土地不均的第一个原因就是英国人为了抢印度人的土地,制造了一个国有制的谎言,或者用国有的名义抢了印度农民的土地。我们可以设想,假如英国人当时承认印度的人民都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然后我通过交易的办法从一家一户的农民那里买地,能不能造成印度现在的这种局面,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按照原来欧洲人的说法———原来就是公有制,后来因为一些特权者化公为私,变成现在这种状况,还是按照现在印度人的说法———原来并不是公有,而是英国人为了抢土地制造了一个公有制———这两个说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我们都不能把印度的土地集中看成是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的结果。
  印度是这样,拉美就更是这样。其实,拉美现在的大地产都是殖民征服的结果,殖民征服的结果当然不是自由交易产生的。而且我们知道,印度不知道他们原来是不是土地国有制,但印加帝国却是土地国有制,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印加帝国是土地国有制,殖民者征服了印加帝国,就把土地都霸占了。实际上当代的土地分布,墨西哥可能是全世界土地最集中的地方,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在上世纪30年代曾经是0.96,那几乎是基尼系数的最高值了。但是墨西哥的土地集中,可以说和自由交易没有任何关系。而这些国家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虽然自由交易并不是土地改革,你不能指望自由交易会使土地平均,这个是不可能的,自由交易是不可能交易出一个均田制的。但是,世界上所有的案例都表明,在土地高度集中的这些国家,实行土地私有、自由交易以后,土地集中的程度都下降了,而不是上升了。尽管它下降的速度并不快,左派仍然很有意见,认为这个国家仍然存在严重的土地问题,比如印度,比如拉美,很多人认为这些国家的土地问题还很严重,而且这些人还在呼吁要土改什么的。
  但是有一个现象是谁都不否定的,这些国家在这最近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的过程中,所有这些国家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都在下降,都是在趋向于分散。比如墨西哥,上世纪30年代几乎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在少数的大公司手里,几乎没有小农。现在的墨西哥,原来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是0.96,现在是0.69,仍然很集中,但比以前分散一些了。印度也是一样,在上世纪50年代是0.69,现在大概0.5,也是出现了小农化的趋势。因此,我觉得说土地私有会造成土地集中,这是个很大的谎言。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原来土地是均田的,绝对平均,那么自由交易肯定会打破这种绝对平等,不能指望均田制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下去。但是自由交易形成的土地不均,在速度上和程度上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出现由于政治权力造成的像印度、拉美那种局面。我们中国古代的土地集中,远远不像历史学家渲染的那样,似乎土改以前,中国除了地主、佃户就没有自耕农,这是个极大的误解。中国在传统时代土地当然不是均田的,不是“耕者有其田”的,但是与其他民族横向比较,中国在传统时代就是个土地比较分散的国家。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集中。这已经是很多人的共识。
  
  “土地兼并”是怎么回事
  
  另外,中国有些地方土地比较集中,像印度、拉美一样,也是由于政治原因,而不是自由交易,这从我们党的宣传都看得出来。我们党经常宣传,刘文彩如何看上了农民的一块土地,要买,农民不干,然后据说刘文彩就利用他哥或者他弟,反正就是官场上的关系,去迫害这个农民,把他抓去坐牢,然后霸占这个农民的土地。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如果实行自由交易原则,他就拿不到这块土地。
  2000年江西出现“蒋巷事件”,就是广东的一家公司跑到江西蒋巷镇,一下子圈了五万亩土地搞规模经营,江西和广东都大捧这个事情。但是后来当地的农民闹得很厉害,因为他们圈地后没有给农民任何补偿。名义上是“租”了土地———因为土地是不能用来交易的———但是他不是跟农民租的,而是跟当地政府租的,把租金给了政府,政府用这笔钱去抵扣农民的各种负担,农民基本上什么也没有得到。后来农民就闹得很厉害,中央电视台也报了,成了一个很大的新闻事件。我就想,这个家伙如果跑到鄱阳湖去向几万农民买土地,他要买到猴年马月啊?他可不可能一下子就拿到五万亩土地去干这种事呢?显然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我觉得,所谓土地私有会造成土地兼并、农民战争的说法是我们的历史学以前制造的一大误解,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如果可以说是农民战争的话),跟土地兼并基本上没有关系,基本上都是农民和官府的矛盾。所以,我们大可不必为“土地自由交易”而过分担忧。
  
  关于“土地保障”问题
  
  我这里要讲的第二点就是,所谓“由于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因此土地不能交给农民,只有控制在政府手里”,我觉得这个说法尤其不能成立。道理很简单,如果说土地无关紧要,那么它在不在农民手里还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它是农民的命根子———假定是这样,当然是不是我们是可以讨论的———如果土地真是命根子,那农民不是更有必要把土地控制在手里吗?不是更有必要制约当官的为所欲为吗?现在你说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那它保障了什么?哪一次征地说因为它是农民的最终保障他就不征了呢?根本不可能。
  还有一种说法,说我们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有土地保障。这是什么意思呢?我说,如果没有社会保障,这是一个事实,那就是说,比如一个农民生了病,是没有人给他埋单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有土地保障,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如果他生了病,政府不给他埋单,但是他也不能把土地卖掉来治病。因为所谓土地保障就是不让他卖地,那么他只能等死。但是如果土地是他的,他有卖地救命这条路,如果土地不是他的,他连最后一条路也没有,你说这是保障还是负保障?所以我说中国是完全没有资格讨论什么福利国家这种话题的,因为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实行“负福利制度”,用二次分配来增加不平等而不是减少不平等的一种制度。
  所以我觉得,没有社会保障显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且我们新农村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目的也是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你绝不能说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反而更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当时我说,如果说由于他们没有保障,所以不能拥有地权,这等于说农民是自耕农就没有保障,你把他变成佃户了他反而有保障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我觉得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一种说法。
  什么叫社会保障?讲得通俗一点,所谓社会保障,就是有人替你埋单,如果这个埋单者不是国家,可以考虑是别的。比如说国家现在能力有限,还不能搞公费医疗,那可以有别的替代形式,我们国家现在还不是福利国家,可以由企业、家族、社区、合作社、NGO等来负责,但是,社会保障这个概念,从来不能解释为某个经济要素的作用。你不能说由土地来埋单,土地怎么能埋单呢?你同样也不能说由货币来埋单。土地、资金、技术、劳力,本身都是生产要素,本身是不承担保障功能的。你不能说我们现在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我们有土地保障,这就等于说我们没有社会保障,但是我们有劳力保障,自己干活养活自己,这叫社会保障吗?如果这叫社会保障的话,那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没有社会保障呢?全世界自从有人类以来都有社会保障了。所谓保障,就是你自己不能保障自己,要由别人来替你埋单。
  按照有些朋友的说法,农民在城里打工,打到三十几岁,青春卖完了,就把他赶回农村,让他们自己耕田养老,这就叫有了社会保障。农民自己耕田养老,这就叫社会保障吗?何况我们这种制度能保障农民有田养老吗?就算有,我们这也不是社会保障。我们不能说政府不埋单,反而抢去农民一点东西,这叫社会保障。所谓社会保障,它的含义是社会承担保障的责任,而农民享受保障的权利,这才叫保障。你不能倒过来说,社会拥有限制农民的权利,而农民自己承担耕田养老的责任,这怎么能叫社会保障?我觉得现在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往往出现对权利义务的颠倒,因此把很多问题都完全倒过来了。
  比如,什么叫福利?所谓福利就是老百姓需要,政府满足老百姓的权利,政府承担责任,这就叫社会保障。比如流浪汉需要政府救济,政府不能不救济,如果流浪汉想走,他就走掉。这就是社会保障。孙志刚事件后,有人主张救济制度的改革,简单讲就两句话: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我想让政府救济,你不能不救济,如果想走,你不能把我扣在那里。美国有很多流浪汉,一到冬天在外面太冷就要求政府给他们解决房子,天气一暖和他们就跑到外面转悠去了,你也不能把他们扣起来。我们满街抓那些流浪者,这能叫社会保障吗?这当然不是,而且这叫负保障。你不但不给人家埋单,反而把人家自己解决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在社会保障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政府能够给农民埋单,这就是社会保障。如果你不能给农民埋单,你至少不能妨碍农民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
  一位朋友有句名言: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这句话当然本身有争议。因为现在很多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搞个人账户,增加个人在保障问题上的自主权,由于这个问题涉及争议,我姑且不讲。我现在就是说改革以前,欧洲实行福利国家制度,社会保障的确不是个人承担的,但是这里讲得很清楚,“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埋单的责任不能私有化。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必须由政府埋单,而不是说享受保障的权利不能私有化。讲得简单一点,所谓公费医疗,那就是公家埋单我看病。如果反过来我看病要我自己埋单,官员看病我还要给他掏钱,这能叫社会保障吗?这不是比没有保障还糟糕吗?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它是说支付社会保障的责任不能私有化,绝不是说享受保障的权利不能私有化。享受保障的权利从来都是私有化的,因为所谓的公费医疗不是给公家治病,肯定是给私人治病。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问题本身就是很荒唐的,因为我们国家过去并没有给农民埋过单,改革前的合作医疗也是生产队,农民自己掏钱搞的。倒是我们现在搞的新型合作医疗有国家出资,毛泽东时代搞的合作医疗连这点也没有。因此,如果说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那么在毛泽东时代就已经私有化了———在毛泽东时代国家就没埋单嘛。
  所以,土地不能私有是出于社会保障的考虑,我觉得这个说法也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土地私有化,我认为唯一应该考虑的一种质疑,就是它会不会因为绝对私有权而影响公共利益,也就是我讲的征地问题。如果要讲土地私有化有毛病,这个毛病不是因为它侵犯了农民的利益,而是由于也许它过分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导致如果土地私有化,农民就会漫天要价。如果你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土地私有化进行质疑,我觉得这是唯一值得讨论的一个质疑。其他的质疑,我认为根本不值得讨论,什么土地私有化会引起农民战争、土地私有会影响社会保障……我觉得这都不值得讨论。但是如果说土地私有会导致农民漫天要价,会损害城里人的利益,会过分保障农民利益,这倒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我讲了,即使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征地问题上,也是有一些解决办法的。
  
  林权改革与“集体土地上市”:地权改革两个方向之比较
  
  我们未来会怎么办?有人说,将来很可能会把现在用于林权制度的一些做法用于农地。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现在林权在很大程度上交给了农民,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由交易,可以抵押融资,也没有30年的说法,也没有所谓的调整一说,除了基于资源环境保护考虑对乱砍滥伐有限制(这是很多市场化国家也有的),基本上就是私有化了。我们现在的农地制度说是30年不变,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有人说不能实行私有制,至少要搞永佃制,要把30年继续延长。我们现在好像也有这个说法,说30年以后也不变。
  可是我觉得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30年不变”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说30年不变是指30年凝固现状,老实说那本身就不是私有制,而是剥夺了老百姓进行改变的权利。如果30年不变指的是土地现在使用状况不变,那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农民也不会接受,而且这是既不公平也没效率的。如果30年不变是指政府30年不做干预,由农民自己调配,那么现在我们的土地制度并不是这个意思。很多地区把30年不变理解为30年内不搞集体化,也就是说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30年不变,至于这块地你能否用30年,这是不一定的。因为我们的《土地管理法》下面就有一句话,说是可以进行局部调整。
  这个话我觉得有很大问题,你说局部调整,又说政府已经不承担在土地问题上维护公平的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已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我们不再承担均田制的责任,但政府又有所谓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力。那么你这个权力是拿来干什么的?现在你既不承担平均地权的责任,又有局部进行调整的权力,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调整的权力就被用来牟利。典型的例子就是上世纪90年代很多地方搞的那个“二田制”。既然我有局部调整的权力,我就把农民的一大半土地收回来,只给农民留下很少的土地,叫做口粮田。然后把村里大量的土地集中起来,用拍卖的方式承包给出价最高的人,叫做经营田。这个经营田不是按人头平分的,而是承包给大户的,前提就是他能够出的地租最高。而这个地租就可以作为干部的收入,所以干部搞这个东西特别有积极性,因为可以增加很多提留之类。结果搞得老百姓怨声载道,中央也不得不刹车。老实说,当时如果不刹车,那后果不得了,几年内一般农民就将只剩下一点“自留地”,绝大部分农地又将“归大堆”———只不过不是归“公社”而是归了官府指定的老板(中国式的“柴明达尔”),“土地兼并”的程度将超过自古以来的任何时期。那时“小农私有自由买卖导致土地兼并”的牢骚还不成了大笑话!虽然当时中央刹了车,但是“调整”这把悬剑不是还在头上么?
  
  土地“调整”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二田制”说明现在的许多“集体”,它所谓的权力已经不是在维持公平的意义上去行使,而是在牟利的意义上去行使。它就是用这个东西搞规模经营,增加政府的收入或者增加干部的收入。在这个问题上保留权力,还不如干脆没有这个权力,完全让农民自己搞。真要有这个权力,那你就承担责任,要保证耕者有其田,要保证土地是平均的,别搞什么30年不变,什么“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要保证所有的农民都有地种,有多少人就要有多少地。能做到这一点也有一个理由,也算你搞了个均田制。
  你现在把均田的责任都推掉了,但权力你还把在手里头,这叫什么道理呢?在这个前提下,你说把30年再延长成50年,又有什么意义呢?你要说“永佃制”,那就假定现在的农民已经是佃农了,是佃农,只不过不是永佃,有一定的租佃期,假定我们现在的租佃期是30年,那么你就应该承认在这30年内,你是不能任意把土地从农民那里抽回来的。当然,土地不是农民的,30年后期满了你可以另定契约,你甚至可以“铲佃增租”,我可以把土地租给另外的人。但是30年契约之内,你是不能抽回土地的。
  中国传统时代就是这样的。租佃要签订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双方都有义务,只要佃农没有违背契约,田主也不能违背契约。如果你想把土地租给别人,那只能期满后再租。以后有些农民经过斗争把这个租佃契约延长到无限,这就是所谓的永佃制了,那这个契约就变成永久的了,就变成你永远不能撤佃,那我就可以把这个佃权拿去卖给别人,成为“一田二主”等现象。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至少在永佃制以前,在这个租佃期限之内,出租方是要遵守契约的。但现在我们有这个规定吗?
  我觉得如果我们有这个规定,我们现在的很多征地就很难进行了,不是说土地私有制才能妨碍征地,就是土地租佃制,严格地说,也会使现在的很多圈地变得不可能。道理很简单,这块土地是我承租的,而且你跟我讲了30年不变,就是假定你跟我签了一个30年的租佃契约,你要我这块土地,你就要跟我交易,交易什么呢,不是产权,而是佃权。这个使用权是可以交易的,30年的使用权你要跟我买,而不是跟我抢。如果达不成交易,那只能在契约期满以后,满后你可以不租给我,但是已经有一个契约时你就不能违背。我们现在没这种制度,没这种制度,我觉得就不是租佃制。那就是,我让你种地你就得种地,我不让你种地随时都可以把你赶走,这种制度严格说来就不是租佃制,既然现在没有租佃制又谈什么永佃制呢?现在这个30年不变就不是30年为期的租佃制,你把它延长到50年,就能说这是50年为期的租佃制吗?也不是的。
  所以我觉得,现在改革后的林权制度和现行的土地制度最大的区别不在于是不是30年,而是说现行的林权制度中没有所谓“政府可以搞局部调整”这个说法,而现在的土地制度还有这个说法,我觉得这一块肯定是要去掉的。现在的一种趋势,我估计将来的土地制度很可能会向现在的林权制度看齐,就是把这个“30年不变”取消掉,然后在政府的征地补偿方面有一些更加具体的规定,使农民有比较多的讨价还价的空间。如果是这样,我觉得当然是一个进步。而且不管它名义上是怎么说的,使用权也好,什么权也好,实际上也都是在向私有化方向迈进。但是我觉得我们可以预期的效果当然也是有限的。因为由于我刚才讲的种种原因,在现行体制下,你即使假定它完全是私有制,它也仍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林权制度改革能够成功的一个条件是,现在很多森林(或者说山区)并不在政府征地的视角之内,政府一般不会去征那些山,但是政府征农地、征平地,那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现行的林权改革的那些限制,能否对政府的一些行为构成真正的制约?所以我觉得这可能会是一个进步,但是它的意义不是很大。
  
  能够放开“村官卖村地”吗?
  
  除了林权改革,近年来另一个新进展就是一些地方开始试行集体所有的土地也能跟国有土地一样同价同权上市流转。这当然也是个进步,它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这个问题的提出与近来尖锐化的“小产权房”问题紧密相关。而小产权房问题涉及到大量已经买了这种房的城里人。如今有个现象,如果只与农民有关而城里人没有好处,改革就很难。如果关系到城里人的利益,改革的动力就大得多了。
  然而,虽然“取缔小产权房”的政策明显不合理,但如果其他条件不改变,仅仅是允许“村官卖村地”,也会带来另一种问题。我是不太同意用所谓的“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来解决现在农村中的土地问题。与在所谓“集体”而不是农户的基础上放开小产权房政策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相比,我认为不如把现在的一些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扩展到农地的意义更大。现在的林权制度改革强调的恰恰并不是什么集体不集体的问题,它强调的还是个人的交易权。哪怕仍然谨慎地回避“所有权”而只说是使用权。如果农地也是这样做的话,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当然这还没有解决所谓“征地”的问题。因为农地和林权最大的区别就是我刚讲到的,林地一般政府都不征,但是农地,政府往往是要征的。在这个问题上,林权制度改革现在并没有改变这种现象。
  但是如果现在我们土地制度的改变是原来只有国家能够卖地,现在是行政村也可以卖地了,但农户仍然不可以,那么这样的规则也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据我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本来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是这样的:村官可以随意卖村地,但“被集体化”条件下的村官与村民的利益并非一致,这就导致很严重的问题。当时很多地方的农民抗议“村官盗卖村地”,包括广东的“达濠事件”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引起的,那就是村官把村地都卖掉了,然后老百姓都没地了,而村官不知道把钱弄到哪里去了。正是因为农民为了这种问题上访的越来越多,政府后来才把土地交易权层层上收,以至于后来提出“地政垂直化管理”这个说法。开始时说村一级无权卖地,后来又说乡一级无权卖地,县一级没有权力卖地,最后搞到只要土地面积稍大一点就需要省里才能批,然后又说要由中央派出土地督察员。但是无论哪一级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再把它下放回来,又变成是村里可以卖,那和上世纪90年代初的情况不是一样吗?包括现在的小产权房也是这样的问题,禁止小产权房显然是倒行逆施,但是你说按照现在的制度,如果说小产权房完全合法,那它也会带来另外的问题。那就等于村官卖村地完全是合法的,在村级组织目前这种状态下,完全有可能出现上世纪90年代初的那种现象。
  问题的关键还是“被集体化”,如果“集体”本身就已经侵犯了农民的权利,你再给这个“集体”增加权力,那它对农民权利的损害不就更厉害了吗?
  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地权制度改革的进步还是要通过维护农户的权益来取得。如果要讲“集体”,那这个进步就要表现在农民组成集体的自由度的提高,农民要有“结社”权和“退社”权,在形成“集体”这个方面要有更多的进步。而在这一步没有实现之前,农民———我这里指的是个体农户———在交易中的权利应该更大一些。现在如果把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些内容延伸用于农地制度,就是朝这个方向走。如果是这样的话会比现在这种“集体土地”可以上市更好。(全文完)

李光耀 人才、努力与决心,乃成功要素

  我对北京奥运会的开幕礼有何看法?它已被全世界的许多评论形容为亮丽耀眼与富戏剧性。

  那是一场无比绝伦的表演——千人一致的大型击鼓和太极示范,中国含蓄地提醒世界,中国人发明了火药、指南针、纸和活字印刷,并建造了万里长城。

  传统的锣鼓、舞蹈及音乐以现代艺术形式呈现,还巧妙结合了科技。一群身穿黑衣的芭蕾舞蹈员,在高科技的巨型卷轴上,用肢体绘出一幅中国传统山水画。

  中国导演张艺谋在没有好莱坞的协助下统筹晚会,向全世界传达的信息是:中国人团结一致,重新站起来了。

  当我观赏这场重塑汉唐辉煌史的演出时,我心想他们应该安排一段节目由一名小提琴或钢琴名家,或歌剧名伶来表演,并让他们的其中一支西方交响乐团来伴奏。这将软化他们在西方的形象,显示他们也在汲取西方文化的精粹。

  我在8月7日开幕前夕,和亨利•基辛格在北京莱佛士酒店用餐。他和太太、儿子和两个孙子是中国政府的嘉宾。中国的领导并没有忘记1972年尼克逊(尼克松)总统与基辛格敞开大门,让中国与美国,以至后来,与世界接轨。1972年,中国还在饱受文化大革命的创伤。而自那年起,基辛格每年都到访中国。

  另一名特别嘉宾是前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在中美于1979年建交以前,布什已担任美国驻北京特别代表。

向新加坡学习

我是在1976年5月文革结束时首次到访中国。上世纪70年代和现今的中国有着天渊之别。

当年,我坐着他们手工制造的国产红旗豪华轿车,放眼望出拉上窗帘的车窗外。我看到的北京是陈旧的建筑物、街道宽阔却灯光昏暗,路上挤满了身穿单调蓝色或灰色中山装的脚踏车骑士。

  过去32年,北京和其他许多城市都蜕变了。新的高楼大厦、宽敞的高速公路和高架桥林立,北京的绿化也带来了延绵不断的花草树木。

  他们借鉴许多国家的经验,包括新加坡,学习我们的绿化与城市规划背后的管理方针。他们和新加坡一样,不只依靠中国建筑师,也邀请世界最顶尖人才来设计他们的标志性建筑。

  他们的巨大机场由英国建筑大师诺曼•福斯特设计,中国工程师和工匠建成,包括完美修葺的花岗石墙壁和地板。机场美轮美奂,设计完善,往来搭客通行无阻。

  从机场到市中心的20分钟路程很顺畅,人们也可以选择乘搭快铁在20分钟内抵达市区。

  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也很出色——鸟巢国家体育场、水立方国家游泳中心、国家剧院、国家博物馆,全都由著名海外建筑师设计。他们还需要一段时间发展,才能达到像中国出生的美籍建筑师贝聿铭的水平。不过,他们的建筑师已经有能力建造新环路和地下铁延长线。

  由于重建长安街的速度迅速,因此周围的建筑设计和形状整齐、划一,都是以正方形为主,不像巴黎和伦敦有着不同时代、不同建筑风格的层次美感。除了标志性建筑外,单一性的建筑设计是他们发展步伐这么迅速所付出的代价。

  为了使奥运成功,他们竭尽全力。保安格外森严,在防备新疆的本土与基地组织回教恐怖分子上,他们也丝毫不大意,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有机可乘,破坏他们向世界展示21世纪中国的伟大时刻。

  唯独老天不作美。虽然关闭了北京多家工厂和发电厂,以及减半车辆,北京城还是笼罩在灰暗的雾霾中。北京地势处于山谷之中,空气不流通,要等到8月17日下雨,才能扫空烟雾。

我因此纳闷,他们为什么要在8月举行奥运会呢?9月底或10月的气候比较干旱凉快,还有微风吹拂。我后来了解,国际奥委会是以电视转播原因来定日期的。8月能让奥运会获得最广泛的电视报道,因为这时其他重大的体育赛事比较少。

上百名国家元首、总统、总理、国王与皇族出席了北京奥运。每一名外国领袖都获得适当的礼待。开幕礼上,他们都安排了适当的部长或高官来陪同这些座上嘉宾。路上没有交通阻塞,北京的交通从来没有那么顺畅过,北京市民让路给外宾,好让北京处于最佳状态。

  那些首次到访中国的人,是无法像基辛格和前总统布什般体会中国30年巨变的意义。我在开幕礼上恰巧和他们坐在同一个看台。他们见过北京阴暗的日子,那个时候,苏联式经济和文革如何把中国人拖入谷底。

重大的蜕变

  但中国又再度崛起了。中国人正在向世界学习,就如邓小平在1992年呼吁他们这么做。特别是深入学习新加坡的管理方式,并照着邓小平的指示做得比新加坡还要出色。

  1978年,当邓小平来新加坡,对我称赞新加坡所取得的成就时,我这样告诉他:“我们能做到的一切,你们(中国人)能做到并做得更好。你们有学者、思想家、诗人、艺术家和知识分子。我们是中国南方目不识丁又一无所有的农夫的后代。你们能做得比我们更好。”他们现在做到了。

  中国人已向世界展示了他们在21世纪晋升发达文明的潜能,足以媲美西方任何一个国家。

  初步的反应显示欧美很多人对中国留下了深刻印象,但也感到不安,因为中国不再像从前般容易应付。为了让世界放心,中国人不应该展示其民族优越感。中国的面积让他们必须谦和地说服世界,他们的崛起是和平的。

  无论如何,他们还需要多50年,才能追上欧美与日本的工业、科技与科研成果。在最先端武器方面,他们还需要购买战斗机和潜水艇。

建立独特优势

新加坡团队的乒乓女团虽打入了大决赛,却输给了较优越的中国队。没有来自中国的人才,我们无法晋身决赛圈。尽管如此,中国还有更加优秀的人才。

新加坡从早期就吸纳外来人才,在一个公平与唯才是用的社会中给予他们机会,让他们通过毅力与努力来发挥潜能,才能成功。

  但在环球化的世界中,人才比以前更加抢手。所以我们必须确保我们有足够吸引力,来吸引外来人才。他们加强了新加坡团队的实力,激励我们自己的人民向前迈进。

  我们无法样样都和大国竞争。但只要我们肯努力,竭尽所能栽培我们的人民,并通过吸收来自中国、印度、马来西亚、亚细安以至世界各地,包括欧美在内的人才,来补充我们的实力,我们将能找到属于我们的独特优势来和其他城市一争长短。

作者是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 文章是2008年9月/10月号《行动报》署名评论

张雪忠 民主政治的是与非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大陆关于民主政治的讨论越来越多。有人认为中国应该加快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有人则对此表示反对。后者甚至努力以事实来论证,对一些国家(特别是亚洲或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非民主政制比民主“更好”。近期在一些亚洲民主国家或地区出现的政治波动,则成为他们频繁使用的证据。

  其实,一种制度的好与坏是无法通过理性知识加以证明的,因为这本质上是一个关乎个人感情取向和价值选择的问题。邱吉尔认为“最不坏”的制度,对斯大林来说可能是最坏的制度。那些试图通过选取某些国家出现的某些事例,来论证民主政治不是好东西的人,显然陷入了一种乔治•摩尔所称的“自然主义的谬误”。

中国也是“失败国家”?

  这些人甚至不敢将他们这种不恰当的标准一以贯之。有人想通过最近发生在泰国、蒙古的政治纷争和韩国的牛肉风波来证明民主政治的失败,但他们却忘记了不民主的缅甸今年也出现了让许多人失去生命的政治动荡。

  按照这种标准,中国也无法幸免被认为是失败国家,因为中国大陆每年都要发生成千上万起群体性事件。有人可能会说,这些都是一些局部性而不是全国性的事件,但这些人至少应该想想八九年发生的事情。当然,如果首都广场上是否秩序井然是一国政制优劣的标准,那么北朝鲜无疑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国家。

  有些人试图利用菲律宾、拉美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贪腐问题,来证明民主政治的失败,但按照这个标准,非民主国家(包括中国大陆)根本就没有理由感到自豪。也许,前苏联和萨达姆时代的伊拉克可以算得上最成功的国家,因为在那里甚至用不上贪腐之类的概念。

  另外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制要适合该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等一系列独特国情。但实际上人们从来就没有发展出一种知识体系,告诉大家什么样的国家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制度。这种观点要么是一种毫无指导作用的神秘主义,要么是一种要求人们放弃政治选择和道德责任的决定论。

  这种观点显然无法对下列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中国与俄国并无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但为何却在上世纪选择了前苏联的政治模式呢?韩国和朝鲜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但它们的政治制度为何会截然不同呢?

  各种社会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确实只能在特定国家的特殊境况中得出,但如果缺乏某些指导观念和原则,任何具体的解决办法都不可能令人满意。没有了这些原则,人们甚至找不到对希特勒、东条英机等此类人物进行谴责和审判的伦理依据。

  还有人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最重要的不是通过民主程序使国家领导人获得合法性,而是需要产生合格的领导人。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的逻辑缺陷几乎一目了然,因为它不能告诉人们合格的标准是什么,以及由谁来评判领导人是否合格。

  在领导人是否合格这个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非民主国家的广大民众并不享有评判资格。而如果按照领导者或领导团体自己的评判,当今世界最合格的无疑还是北朝鲜的金正日先生,而轮不上中国的国家领导人。

亚洲国家不宜实行民主

  其实,若要真正理性地讨论和比较民主与非民主制度,人们必须尽量抛弃个人的喜好,冷静地论证各种不同制度的所能与所不能。一旦涉及评价不同制度的好与坏,就已不再是作为一门学科的政治学中的问题,而是政治本身的问题。

  必须指出,如果一个人声称其观点是不带个人感情的科学结论,就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检验:那些认为亚洲国家不宜实行民主的人,必须考虑日本的例子;那些认为有儒学传统的国家不宜实行民主的人,必须考虑韩国的例子;那些认为华人社会不宜实行民主的人,必须考虑台湾的例子。

  另外,如果人们要援引民主国家出现的问题,来例证民主政治在某些功能上不如非民主政治,就必须同时保证非民主国家肯定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否则,这种结论就没有任何可靠性

  相反,如果是在政治生活层面上讨论民主政治的好与坏,人们所要面对的基本上是一种极为个人化的价值判断和伦理抉择:一个所有成员较为平等地分享政治权力的社会,和一个政治权力分配不平等甚至由少数人垄断政治权力的社会,你更喜欢哪一个?

  民主是源于西方世界的一种政治模式,而中国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目前仍有较大的利益冲突(台湾问题即是一例),因此宣扬民主政治的中国人(尽管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违法和叛国行为)经常被一些中国同胞指责为洋奴甚至汉奸。

  这种指责其实极为荒谬。在面对握有精良武器的敌人时,人们当然希望能摧毁敌人的武器并将其击败。但是,在道德上人们并没有必要否认敌人武器的精良,更没有必要拒绝获得这种精良的武器。

  爱国是一种非常高尚的情感与品质,但以爱国的口号攻击持有不同意见的同胞,则不一定是一种真正的爱国行为。实际上,那些被今天的人们普遍视为爱国英雄的中国历史人物,许多人在当时都曾因奸佞之徒的陷害而获致不忠或卖国的罪名,有的甚至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

2008年10月10日

曾印泉 “讨厌”的中日关系

曾印泉(北京)
  不久前,日本某报纸民调说,讨厌中国人的日本人数已经破了纪录。这使我想到了坊间的人际关系。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两人不停地说对方的坏话,八成这两人的情趣与性格就有些相仿。长期以来,中日没完没了地磕磕碰碰;政治家、学者、媒体喋喋不休地指责、争吵,无外说明他们太相像又太需要对方了。因此,中日关系实质成了一种令人讨厌的关系。

  然而,当局者却很少退回到历史和现象的本质中去观察思考,一方执着于旧日的情感与恩怨,一方则斤斤计较数目与金钱,现在还添加了它自己发达前也被别人所逼迫的东西,曰“民主”。

彼此友好交往的历史

  那么,中国对日本好吗?依我一百姓看挺好。赐“倭奴”国王金印、遣唐使,事情太远,不去说了。世界上没有哪个大国能容忍曾经侵略自己,而且被国际公认为犯罪的国家。上世纪70—80年代,有多少曾经蹂躏这片土地的日本老兵被当作客人重返中国。那时没听说谁敌视他们。至于自己勒着肚子,善待战俘,抚养遗孤;只需日本认个错,罪孽可一笔勾销……世界纵有天生待人友善的国度,也不过如此吧。

  那么日本如何呢?鉴真、朱舜水、“康梁”,都远了点儿。现代汉语中多少政治、哲学、经济、社会学词汇是从日语中拿来就用的?至少民国以来,日本是中国革命家、思想家、文化人最方便去的地方。日本的“藤野先生”让鲁迅毕生难忘,他两个弟弟的妻子都是日本女子。周作人的太太最后以绍兴土话与之诀别,使他失声痛哭。周作人被目为大汉奸,而他代表的绍兴传统文化却同化了日本女人。

  至于今天,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那些去日本留学的同学们,无论发达与否,几乎都不入日籍,当然也没有回到本土来。虽各有原因,但也要日本人善待他们才行。更绝的是我一日本朋友,携其儿女在北京教书多年,后来学校发达了,对日籍教员有所选择,他只好带家人回到日本。但他的儿女不干,闹着要吃胡同里的羊肉串,中日关系一紧张,她在学校受到冷眼即离家出走,因为她女儿差不多是个道地的北京姑娘了。

  在日本有无数与中国有深厚渊源的国民,常常不得不面对媒体对中国的一波波指责和不断起伏的右翼思潮。鲁迅避难的内山氏书店,现在仍是中日友好的一扇窗户,在东京一条街上艰难地营业。更不用说中日建交以来,日本对华巨额的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及其他经援……

  可悲的是,历史、前人的情感与经验,都已经过去。每代人只能注意自己的生活,他们的意志与情感需要国家领袖与传媒来表达,而这巨大的意志与情感又往往是混乱的,相互矛盾。如果两国有一方领袖缺乏稳定的见识,不能分辨出国家与民族间最根本的需要,那结果就真有互相讨厌下去了。

青年之间应互有好感

  更可悲的是:笔者在新一代青年身上竟连互相讨厌的情绪都看不出来。中日关系最恶劣的时候,我的旧日同学带了一批日本女学生来北京考察,说要见识一下北京居民生活,就到了我家。看到这些年轻人我很兴奋,试图和她们说点儿什么,就挑了一个最远的话题,问:你们常去西欧,现在到了中国,看到和你们一样的肤色和头发,街面上都是汉字,是不是感觉比到欧洲亲切些呢?但这些女学生回答令我大失所望。

  当然,我私下佩服日本所谓“脱亚入欧”式的教育,结果使他们的年轻人被理念左右,可以完全无视自己的直觉!至于中国方面呢?我想青年的教育,恐相距不远。然而,两国的文化因缘这样深,疆界隔海相望,糟糕的是海水下面还有他们都需要的东西。

  日本人喜爱的小泉前首相,中国坊间以“小泉拜鬼”来形容他。其实,他是日本第一个前往卢沟桥的领袖。尽管在任时经常低头疾行,露出谁也不在乎的样子,但他有句名言,鄙人极为欣赏,大意为:中日关系非同小可。像中日这样的邻国,如果有了恩怨,那是经百年都不能消弭的。与之相对应,中国领导人对日本的话语为: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虽听得耳朵都起了老茧,但其意涵仍宏远而切中时弊。

  中日两国的政治家或精英们有义务介绍与宣传他们正常交往的历史。在日本二战最难堪的时候,难道昭和天皇不是援引北宋张载的话语,作为可以明言的价值来昭示国民吗?而在中国,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大学士阮元的《十三经注疏》不能结稿,是因为还没有看到日本那边收藏的宋版古籍。

  中日正常交往已有一千多年,如果必须长期友好,那只有使两国青年看对方时理性平和互有好感,而不是来一通民调,或举其一二劣质商品证明其举国愚顽了事。

作者是历史学家、书法家

石之瑜 大陆还有统派吗?

石之瑜(台北)
  近年台湾的台独势力高涨,但仍有反台独的小潮流在悸动,反台独的比例虽然小,且立场五花八门,不过他们都同意,台湾人应该传承中华文化,贡献文化复兴。相反的则也应该问问,这样广义的文化统派立场,在大陆还剩多少?

  国民党胜选之后,表面不再推动台独,两岸关系和缓许多,但也绝对没有任何推动统一的行动。事实上,马英九还从两方面做过自我澄清,他说,他生前看不到统一,而死后要葬在台湾。他的表态可称为是绝不成为统派的一项承诺。

呵护马英九是要息事宁人

  马英九之所以能取信于大陆,是因为他开放两岸交流,回归不统不独的中间路线,或忽统忽独的投机路线。未来国民党在他的治理下,文化统派只会更式微,不会增强。文化统派尚且如此,遑论那些政治统派。

  所以,在大陆各界的感受中,马英九之好,是比陈水扁好,但却没有比李登辉好,这从国民党上台后,对于文化教育方面的政策与人事布局,采取扁规马随,避之唯恐不及。若有更动,也多是出自潜藏于行政部门的文化统派的自发行为,与国民党无关。

  但是,由于特大台独贪腐案件接二连三爆发,导致民进党受挫,尤其是遭到陈水扁挟持下的民进党,竟继续诉诸台独,更加破坏台独的信用,如此马英九的不统不独立场就更形稳固,也让大陆对两岸关系日益放心。

  大陆出现这种放心的气氛所透露出的,是一种与马英九一模一样的息事宁人心里。说得重一些,就是功利之心、投机之心。马英九无心于两岸统一大业,左闪右躲,把两岸关系变成一个民间经济利益的场所,其中是以计算、剥削、自利为核心。若只是民间如此无可厚非,政治领导人刻意将两岸关系物质化,就绝非无辜。但大陆为何总是要处处呵护马英九呢?

  因为,近年大陆讲求发展机遇,全力化解中国威胁论,故不愿意为了台湾而与美国发生冲突。对大陆而言,台湾俨然是个外在于自己的场域,以至于谈到抓住机遇时,台湾充其量是个必须审慎管理的麻烦制造者,是大陆抓住机遇的障碍,不是抓住机遇的主体。马英九的不统不独,符合大陆需要抓住发展机遇的条件,所以大陆各界看到他胜选很兴奋。

  简言之,大陆关心与喜欢台湾与国民党,是因为国民党把两岸关系物质化以后,就不再有台独的危机,则大陆可以致力于经济发展。大陆各界愿意呵护马英九,是为了大陆自己的发展,不是为了维护文化统派在台湾的生机,更不可能是要促成两岸政治统一。

政治统一遥不可及

  二十一世纪以降,大陆文化界出现复古风,传承文化的呼吁此起彼落,文化复兴的机遇也随之出现。这样的复古风,在零星散见台湾各角落的文化统派身上,其实从未熄灭过。值得注意的是,大陆的文化复古风与台湾的文化统派之间没有任何政治联系,台湾的文化统派长年从事于反台独,乃是大陆文化复古风里不存在的政治关怀。

  这样一个大陆政治与文化界,浸淫在由于物质力量增加而派生的两种期盼中,一种是累积更大的物质力量,也就是抓住机遇之谓;另一种是从物质满足衍生出的精神需求,也就是文化复古风。

  国民党执政以来把两岸关系物质利益化,与这两种期盼是吻合的,这就造成大陆上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两岸统一的急切感。不过,即使两岸政治没有统一,但两岸的功利主义却统一起来,使双方在政治上相看两不厌,非常顺眼,觉得对方都不会阻挠自己对物质利益的追求。

  许多大陆学者认为,只要大陆物质力量大到一定程度,统一就会水到渠成。现在要先反省的是,是不是中国力量大到一定程度,反帝国主义也会水到渠成呢?以今天对美国忍让的程度看来,物质力量大到一定程度以后,与美国的合作可能更高,中国强调和谐的价值更能取信于世人。

  不论反帝或统一,都是道德信念,不是物质利益。两岸关系物质化显然不是国民党一方造成的,而物质化所带来的功利主义统一,其含意正是政治统一机遇的流逝,统一沦为口头仪式。看到两岸领导努力呵护目前的气氛,无异于是对道德信念的妥协。

  政治统一遥不可及,两岸几乎不见任何有影响力的政治统一步骤。但台湾起码还有文化统一的残余势力,那大陆还有没有呢?

作者是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