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日

张雪忠 唯物史观崇拜的流弊

  1991年10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第一份人权白皮书,明确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此后,“生存权”概念一直被中国政府在各种人权领域广泛使用。在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前夕,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再次强调将“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

  应当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对任何人都极为重要,因为这是每一个人追求和实现其他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人类生活的意义却不是由生存本身所界定,而是由生存以外的其他目标来界定的。正如古老的拉丁谚语所揭示的那样,“Edo ut vivam, non vivo ut edam(吃饭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马克思唯物史观被神化

  生存对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性,甚至更甚于对人类的重要性。生存几乎是其他动物生活意义的全部,但人类只是将其作为实现其他意义的起点。只有人类才可能将一些目标置于比生存更重要的位置,并且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或信念而不惜献出生命。

  因此,对生存的渴求并不能成为区别人与其他动物的标准。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莫如说在于在生存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价值和追求。

  如果生存只是实现人生意义的前提,而不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独特生活意义之所在,那么对人权的内涵界定和制度保障就不应着眼于生存这一低层渴求,而应着眼于人的尊严和社会承认等更高的生活目标。准此而言,人权首先应是社会、政治和文化权利,而不是生存权。否则,必将把人降至与动物等同的地步。

  将生存权置于人权首要地位的观念,似乎主要不是源于中国的文化传统,而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所谓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汉朝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引管仲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既阐述了人对生存和温饱的普遍的动物性渴求,更强调了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对个人尊严和社会承认的追求。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强调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如果人们只是将其作为众多历史哲学的一种,唯物史观必然会因其独特甚至是深刻的洞识而给人以启迪,并且因此而具有真正科学上的意义。

  但是,任何科学研究或作为研究结果的科学理论,都只能选取现实世界的某一方面从某种角度加以分析或解释。如果说有一种理论可以在总体上全面地把握现实世界(甚至是现实世界某一部分,如人类社会生活或人类历史过程),这种理论肯定不是属于人世的科学,而是属于神世的法力。
  不幸的是,很多马克思主义者总是要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加以神化。对于这种强调经济因素的唯物史观,他们不是把它和其他强调宗教、技术、文化、政治、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历史理论归于一列,并且承认这些历史理论都从不同方面揭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质,因而具有各自的科学上的认识意义。
政治权利决定生存状态

  相反,许多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总是将唯物史观置于和其他一切历史理论对立的位置。他们认为其他历史理论都没有摸到社会关系发展的规律,只有唯物史观看出了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社会关系的根源,因而找到了这种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他们认为,其他的历史理论至多只是收集了一些片断性的事实,只是描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个别方面,而“历史唯物主义则对人类历史过程进行了全面而周密的研究,考察了一切矛盾趋势的总和,因而排除了其他历史理论所抱的主观主义和武断态度,揭示了物质生产力的状况是所有一切思想和各种趋向的根源(列宁语)”。

  唯物史观一直是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政府也一直利用对教育资源垄断,向人们强行灌输单一的哲学思想体系。这种将近两百年前的一名欧洲人的思想视为国教的做法,已经严重阻碍和扭曲了中国民族精神的成长与发展。对马克思最恰当的评价似乎是:他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但却只是古今中外众多伟大思想家中的一位而已。

  实际上,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人们不但可以看到将生存权置于人权之首的思想源头,也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为何长期不计环境代价、不问社会后果地坚持对“经济增长奇迹”的神化和膜拜。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逻辑分析上可以将生存作为人类实现其他追求的起点和前提,但在现实中,一个人的政治权利状况和社会地位却往往会决定其生存状态。作为政治的动物,人的谋生能力已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取决于体形之大小,而是取决于政治地位之高低。在任何社会,最缺乏政治权利的阶层往往是生存状况最恶劣的阶层。

  一个国家如果是为了走出经济濒临崩溃的局面,临时性地对生存权加以强调,这仍不失为一种具有短期政策意义的权宜之计。但在据说取得了30年的“巨大经济建设成就”之后,还将生存权置于人权的首要地位,这只能说明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仍是多么落后,或者说人们生活的主要内容还只是“为在食槽边争得一个位置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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